Creation Science Information & Links!
主页
常见问题
链接
文章
书籍
图片
音频
视频

 
化石否定进化

EVOLUTION: The Fossils Say No!   by Duane T. Gish, Ph.D.
http://www.creationism.org/chinese_cs/


  译者序  目的在说明化石的证据支持创造论

  第一章  进化论只是一个理论,一个哲学思想,并非科学

  第二章  创造及进化的两个模式

  第三章  地质学的年代与地质层

  第四章  化石记录--由微生物到鱼类

  第五章  从鱼类到哺乳类的化石纪录

  第六章  人的起源

  第七章  化石否定进化

Front Cover
Back Cover

译者序

这是一本学术价值很高的书,目的在说明化石的证据支持创造论,不支持进化论。

科学工作者重视所观察到的事实(Observed Facts),但是对于如何解释(Interpretation)这些事实却持审慎的态度。化石一向被认为是支持进化论的,那是相信进化论者的解释;季禧博士不同意这种解释,他认为化石的证据符合创造论远胜于进化论。他列举的资料和论点值得关心这问题的人细读、慎思。

这是我翻译的有关进化论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莫瑞士博士的《进化论与现代基督徒 》,见《我找到了》一书之附录,中国信徒布道会一九七七年九月出版),内容方面较第一本艰深。这本书的翻译工作能顺利完成有赖几位同工的协助,他们是中原理工学院的郑士昶教授,他特别协助校阅有关地质学方面的译文,以及阳明学院的同事邓丽贞老师、李丽香老师和林琼妃秘书,他们在初译、校阅、及文句的修润上花了很多心力,在此谨致谢意。

韩伟
一九七八年六月

作者简介

季禧博士Dr. Duane T. Gish (加州大学Berkeley校区的生物化学博士)现任美国创造研究社副社长及加州圣地牙哥Christian Heritage College教授。

季禧博士先后曾在康奈尔大学医学院、加州大学滤过性病毒实验室(Berkeley校区)、密西西根州Kalamazoo城的Upjohn公司从事生物化学及生物医学研究十八年,曾发表学术性论文多篇。

季禧博士对“创造”及“进化”问题有深入之研究,他的论点很受重视,也经常发表这方面的论文及演讲。
 

绪言

本书针对进化论者所认为最有力之“证据”加以批判,揭露进化论思想之谬误,一针见血地攻破其要害,实在是一本罕见的好书。

化古是支持或否定进化论的最重要的证据。因为其他的证据均属间接证据,不能对地球上生物发生的史实提供答案,而且这些间接证据皆可藉创造论圆满的加以解释。人类用文字记事的历史甚短,因此进化之事实(若是真的有进化的话),亦无人曾用文字记录过,我们也不可能找到任何有关低等生物进化为高等生物之记载。因此,“古生物的化石遗迹是否显示进化确实发生过”就成了关键问题。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个斩钉截铁的“否”字!不仅目前无进化之实,过去也无进化之迹。本书作者季禧(Duane T. Gish)博士将这方面的资料详列细述,根据事实阐明化石否定了进化论。

季禧博士治学严谨,资质深湛,他曾多次在美国大学生和科学家面前,很成功地说明了创造论之可信;并曾与美国一些坚信过进化论的学者公开辩论过多次,为创造论据理力争。

季禧博士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基督徒,连最坚持进化论的他的对手们也承认他这个长处。季禧博士是一位肯为真理和基督信仰奋斗的杰出人物,作为他的伙伴和友人,我深深引以为荣。

本书已数次再版,广受读者欢迎,它使读者确知创造论之正确可信。再版的内容较初版充实,深信它将帮助更多读者认识神创造之伟大奥秘。读过本书的人若仍坚信进化论,不肯接受圣经所记之创造,他至少得承认他所相信的进化论与化石证据是相违背的。

亨利 莫瑞士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



 
化石否定进化  
 第一章
 进化论只是一个理论,
一个哲学思想,并非科学 

一般所谓的进化论是说:一切有生命之物都是由一种最简单的生命经过自然演进的过程发展而来的,而这种最简单的生命又是由无生命之物演进而来。这种说法又可称为“由无生命之分子演进为人之进化论”。

另一方面,根据创世纪所记载,所有动植物都是“各从其类”的被神用特殊方式所创造,这种特殊的创造今日已不复出现。

大多数的科学家把进化论看作已经证实的事实,而不把它看作一种理论。杜氏(Dobzhansky,遗传学家,前哥伦比亚大学,现加州大学动物学教授)就说:“地球上生物演进的过程,是人类所未曾目睹过的事件中所最可确信者。” (注1)

已故加州大学教授苟氏(Goldschmit)也曾执拗地说:“每一个有判断力的人,都会接受动物和植物界的进化事实,不需再加以证明。” (注2) 几乎所有高中及大专院校的教科书,都把进化论当做已无需继续求证之真理来传授。这种作法使得很多人确信,由无生命之物进化为人是确曾发生过的史实。

这些赞成进化论的人固执地拒绝考虑创造论,他们的理由是:创造论不能算是科学的理论。但是,反过来说,若是有人说进化论也并非百分之百的符合科学,他们会觉得不可思议。诚如前述,大多数相信进化论者坚持进化论不应再被视为一个理论,而应视之为事实。然而充分的科学资料已证明进化论并非事实,更甚者,若用严谨的定义来说,进化论甚至于也不能算是一个科学的理论。

科学的理论应符合哪些条件呢?申氏(Simpson)说:“根据科学之定义,如果一句话没法子实验,那么那句话就无科义,至少不能算是科学。” (注3) 牛津(Oxford)大字典对科学给予这样的定义:科学是一门研究一些相互关连,而且可经实验证实的真理的学问;或是研究一些有系统、符合一般定律、而且可供观察的事实的学问;科学这门学问也包括在其研究范畴内继续发掘新真理之可靠方法。

因此,符合科学理论的主要条件必须以实验室可以观察的现象为依据;该理论也必须能预测自然界或实验室中之新现象;另一条件是,该理论必须有可被推翻的余地,也就是说,必须能设计出某些实验,而这些实验若是失败,则该理论不成立。

大多数相信进化论的人,是据此而拒绝考虑创造论,因为创造论未曾被人目睹;无法以实验证明;亦无法以实验推翻。事实上,进化论(解释生物起源的那部分)同样也不符合这三个条件。举例来说,从来没有人观察到宇宙的起始、生命的起源、或是鱼变为蛙、猿变为人;也从来没有人在大自然中看到新种(Species)的产生。因此,进化论只是一套理论,一个假说,而非观察到的事实!

杜氏及苟氏(两位坚信进化论的科学家,前已介绍过)已同意这说法。杜氏曾说:“进化是人所未曾目睹过的事件……(见第七页)。”

苟氏曾大胆的假设,进化是籍一系列“大突变” (Macro-mutation)而完成。他在那篇大作中说:“这种假设(指大突变)是大多数遗传学家极其反对的,因为他们认为,现有的遗传知识(只有少许“微突变”的现象),也必定可以用来解释高等生物之进化。然而他们的说法也同样是未经证实之假设。他们的这套理论之所以得势,甚至可被认作是有科学的根据,主要是籍不断的重复强调;加上对难以解说之处淡然处之;以及对那些不愿随波逐流附从其看法的人加以冷嘲热讽使然。虽然直到目前为止,尚无人籍“大突破”培育出新种(Species)或属(Genus),但同样也没有人籍“微突变”培育出新种。” (注4) 在该文中他又说:“甚至没有人曾籍微突变培育出一个在分类学上较高等的新生物。” (注5) 苟氏承认,就无生物演进为人而言,仅有一些微不足道且不足以改变“种”、“属”的“微突变”曾发生过。

既然自然界中没有可供观察的进化事实,而人工突变亦尚无法培育出新种,进化论未被实验加以证实这一点是很显然的。杜氏也承认这点,他说:“这些独特的进化过程只发生过一次,它不能重复,也不能逆转进行。想把陆居的脊椎动物变成鱼,和想把鱼变成陆居的脊椎动物同属不可能。以实验的方法来研究这些独特的进化过程时,所遇最大的困难是需要漫长的岁月,而人一生的时间却短得微不足道。反对进化论者所要求的证据也正是这个“不可能被证实的事实”,若是能以实验证实,他们愿意承认进化论有理。” (注6)

杜氏的话承认以实验的方法研究进化是“不可能”的,进化论学者(包括杜氏在内)排斥创造论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说创造乃无法以实验证实的学说,然而,当创造论者向进化论者提出同样的要求时,进化论者却又斥之为不合情理!

进化论者对无法以实验证实的进化事实,硬解释说:那是因为进化需要经过漫长岁月才能完成之故。这种说法没有错,进化论的假设是需要亿万年漫长的岁月,而人短短的一生数十寒暑当然看不到什么变化;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进化论应该只能算是一个未经证实的学说,一个大胆的假设而已。

一方面进化论者不肯接受用神迹来解释生命之起源;而另一方面却深信,只要有漫长的岁月,进化的“神迹”必定会出现。这就好比:

一瞬间
青蛙---------------------->王子=童话

漫长岁月(3亿年)
而 青蛙----------------------->王子=科学

此外,进化论结构相当完密,是无法以实验加以否定的;

这个理论也很有弹性,几乎可以用来解释任何事物。在维斯达学术专论会上(Wistar Symposium on Mathematical Challenge to the Neo-Darwinism Interpretation of Evolution), 欧氏(Olson) (注7)及好几位数学家都认为这些正是进化论的缺点并提出批判。(注8)

论到进化无法以实验加以否定这一点,与会的一位数学家伊氏(Eden)说,“我认为进化论有点自说自话,因为就广义的角度看,它根本无法以实验加以否定。虽然这理论看起来相当有理,也能自圆其说的符合很多现象,然而,不管怎么说,它仍是一个无法以实验加以否定的假说。” (注9)

越来越多的科学家(不仅仅是相信创造论的科学家),开始对进化论发生怀疑,认为它顶多只能解释某些细微的改变。伊氏格据近代进化论者所提出之假设,以电子计算机把进化的可能情况加以推算后,发现此可能性可说是零,所以他说:“进化论要想成为科学上一个说得过去的理论,必须有待新的知识出现,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各方面与旧说不同的新知识。” (注10) 沙氏(Salisbury)也同样从统计学的立场表示他对进化论的怀疑。(注11)

近年来法国的科学家们对进化论也有很多批评及反对的意见。一九六一年的一篇法国科学界总报导里如此说:“学术界反对进化论的力量正在增强。”新出版的科学与人生杂志上,也有占上二页篇幅的文章----该把达尔文鞭尸。这篇文章是科学专栏作者麦氏(Aime Michel)写的,其资料的来源包括访问各科学家的记录:被访者有法国高级研究所Ecole des Hautes Etudes之台(Andree Tetry)教授,她是举世闻名的进化论问题权威;以及乔(Rene Chauvin)教授及一些极负盛名的生物学家;麦氏另一部分资料是从享有国际盛誉的名生物学家寇氏(Michael Cuenot)及台氏联合发表的六百页重要的生物学资料择要摘取出来的。麦氏作了很重要的结论,他说:“正统派的进化论已是昨日黄花,几乎所有懂这一行的法国专家,即使他们不明说,也都承认“物竞天择”的进化说法有极值得保留的余地。” (注12)

欧氏(Olson)在芝加哥达尔文逝世百周年纪念会上,应邀致词时曾如此说:“……也有一批沉默的生物学家,他们不同意时下流行的想法和理论(指进化论),但是由于他们对此不甚感兴趣,或是认为这些根本不值得花时间去反驳,或是虽激烈反对,却因一时无法收集足够证据反驳这牵涉甚广又新颖的想法和理论只好作罢。这沉默的一群,究竟为数多少?虽难以估计,但毫无疑问的,他们必定不在少数!” (注13)

符氏(Fothergill)曾这样说:“进化论这一套,其中可接受的已所剩无几。” (注14)俄氏(Ehrlich)及胡氏(Holm)对进化论有这样的意见:“如果再回到前面的问题----自然界的一切实存现象究应如何解释的问题,时尚的看法是把进化论当作唯一的答案,事实上,我们顶多只能把它当作到目前为止所有答案中最好的一个。说不定,将来可能出现一种彻头彻尾与现论不同的新“进化论”。硬把今日的学说当作绝不可变的真理,必将拦阻真知识的发展。” (注15)

对进化论严加攻击的文字时有所见。例如最近在新科学家(New Scientist)杂志上,但氏(Danson)所评论的说:“……进化论已成昨日黄花,因为这个学说除了能解释一些微乎其微的变异外,对整个问题可说是毫无贡献。然而由于我们没有可取代的更佳理论,因此,虽然化石的证据对进化论极为不利;虽然进化论所不能解释的问题仍然很多;虽然进化论很难令人信服;它却仍在那儿苟延残喘。举例来说,胚胎之相似,居然被视为进化的重演,这种荒诞不经的说法,在科学界中,也只有在进化论中出现过。” (注16)

马氏(Macbeth)最近发表了一篇对进化论一针见血的评论。(注17)他指出进化论者虽已摒传统的达尔文说法,然而取而代之的新达尔文主义也同样不足以解释“物竞天择”之过程,事实上,进化论者连“物竞天择”的定义都说不出来,只不过把它当作口号叫叫罢了。他认为进化论的假设,本身就是漏洞百出,而化石记录又不能提供其所预测之资料,因此,所谓的大突变,甚至微突变,仍然只是神秘莫测之事。然而马氏也承认,除此理论之外,他也找不到较好的说法。

从这些资料,我们可以看出今天有很多科学界的知名人士,他们致力排斥其他可能之假说,固执地坚持由无生物进化为人的进化论应该当作科学的事实来传授。他们的这种态度,实在令人难以心服,无法接受。从进化论广义的角度看,它是未经证实也是不可能被证实的假设,并非事实。严格地说,它不可能用实验方法加以证实或驳斥,它还够不上资格作为科学上的一个理论。它只是一个假说(Postulate),可以用来试图解释历史所留下的痕迹----化石记录----及预测未来的新发现。却是不可能用实验方法加以证实的。

当然,创造论也是未经证实,而且依据上述之严谨定义,创造论也算不上是一个科学上的理论,因为创造是不可能观察到也无法以实验加以驳斥的。因此,从纯科学的立场看,创造论和进化论同样只是假说,可以试图用来解释有关物种起源之已知事实。因此创造论并不比进化论更神秘玄奥,也不比它更不科学。事实上,科学家中有很多有识之士都认为创造论比进化论更能圆满的解释有关物种起源的问题。

常有人说:没有一个有名的科学家不接受进化论。但是,这只是一句引人入进化论之壳的谎言。诚然,科学家中相信创造论的尚不到半数,但是他们为数相当多,而且日渐增加。这些人中也颇多科学界知名人士,如:斯氏(Dr. A. E. Wilder Smith),他是瑞士Boggern药理学教授,曾发表过五十多篇科技论文;汤氏(Dr. W.R. Thompson),世界闻名之生物学家,前加拿大生物管制局局长;柯氏(Dr. M. A. Cook),一九六八年美国化学学会墨氏奖(Murphee Award)的工业化学及工程化学奖得主,又曾荣获诺贝尔尼楚(Nobel Nitro)奖,现为美国盐湖城一家化学公司之经理;莫氏(Dr. Henry M. Morris),曾任美国最大学校之一的维吉利亚州工学院V. P. I. 土木系主任及水力学教授十三年,现为创造研究社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的社长并兼任圣地牙哥城一教会大学之教务长;兰氏(Dr. W. Lammerts),遗传学家及有名之植物育种学专家;马氏(Dr. F. Marsh),前安笃大学(Andrews Univ.)之生物学教授,现已退休;维氏(Dr. J. J. Duyvene De Wit),南非一大学(Univ. Of Orange Free State)之动物学教授,现已过世。

创造研究社是为数约四百个基督徒科学家所组成的,他们都学有专长,他们反对进化论,而确信创造是符合圣经及科学的。(注18) 还有为数不少的科学家们也都不接受进化论,只是由于不同的原因,他们保持缄默。

多数的科学家接受进化论的这个事实,容易令人误以为进化论已是证据确磬的。或问,难道这么多的科学家都可能错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但可能,而且太可能了!历史就能说明这一点:星球都绕地球运行,这是以前公认的科学知识,也就是所谓的以地球为宇宙中心的说法。一直到高氏(Copernicus)及迦氏(Galileo)等,经过长期艰苦的据理力争,才说服了当时的科学界旧时的理论是错的,而迦氏的地球绕日说是对的。

以前,很多科学家不肯接受圣经上的创造记载,却愿意接受生命由无机物自然发生的说法:泥沼自然会生青蛙;腐烂之处自然会生蝇蛆;破絮烂绳之处自然会生出鼠类……直到雷氏(Redi)、史氏(Spallanzani)及巴氏(Pasteur)在漫长的两百年间,不断地以精确的实验才把这套生命自然发生说打入冷宫。

不久前,物理学上原子颗粒间微弱关系的“对称律”(Law of Parity)是公认的真理,但是到了五十年代,却被两个留美的中国科学家以实验将此定律推翻了。

这些都是大多数科学家错了而仅少数人对了的例子。其所以如此,成见和先入为主的观念是拦阻他们放弃旧说的主要原因。

相信进化论者大多也是受了一些成见及先入为主的观念的严重影响。大多数的科学家接受进化论,主要并非因为证据使然,而是因为他们是不信神的人。一个不信神的唯物主义者,对于生命来源的问题就只能接受一个唯物的自然主义的解释。华氏(Watson)就说过:“进化论之广泛被接受,并非因为它有充分的证据或逻辑上的道理,而是因为唯一能与它拮抗的对手----创造论----完全难以接受之故。” (注19) 很多生物学家也都接受这立场,这可由杜氏(Dobzhansky)最近一篇书评中看出。杜氏评及蒙氏(Monod)的“偶然与必然”(Chance and Necessity)一书时说:“作者以清晰易懂的文笔说出这一代生物学家们的苦衷 ----只能接受机械的(Mechanistic)唯物思想。” (注20)

赫氏(Sir Julian Huxley)(当达尔文最初发表进化论时,支持达尔文最有力的英国进化论大师Thomas Huxley之孙。)曾如此说过:“神是进化的副产品。”(注21) 他的意思是说:神的观念只不过是当人由低等动物演进完成后才产生的东西。赫氏想在进化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人本主义的宗教(Humanistic religion),而人本主义的定义是:“确信人的命运全由人决定。这是一个富有建设性的哲学思想;一种无神的宗教;一种人生观。”(注22)在这篇介绍人本主义的说明书中,也曾引用赫氏的话说:“

人本主义者确信人与其他动植物是同样的自然现象;确信人的身、心、灵都非超自然被造的,而是进化来的;也确信人不受任何神灵的辖制与指引,而是完全靠他自己的本领。”这些话明白地说出无神论的人本主义与进化论信仰之连锁关系。

退休前曾在哈佛执教的“古代脊椎动物学”教授辛氏(Dr. George Gaylord Simpson),是一位举世闻名的进化论者。当他论到基督教时,曾如此说:“这是一种‘高级的迷信’,(意思是指南美和非洲土人的宗教是‘低级迷信’),是理性所无法接受的玩意儿。”(注23)辛氏在他的过去的生命(Life of the Past)(注24)一书中下如此的结论:“人有宇宙间最独特的生命,他具有无限的智慧和潜力,这些都是一连串无知识、无目的、无意义的物质进化的产品,这些并不是造物者的恩惠,而是人自己的成就,因此,人只需对自己负责,他是自己的主宰,不是什么不可知又不可测的神奇能力的创造物。人能够,也必须自己决定并控制他的前途将来。” 赫氏对辛氏的这个结论大为赞赏,誉之为进化论者对人的看法所发的最精辟的名言。(注25)

由此可见辛氏认为根本没有神,而人是宇宙的主人翁,他是无目的、无意义的物质演化的产物,(没有神来策划他的起源,也没有创造),他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也必须掌管自己的将来,(没有一位生命之主的神来决定人的将来)。这些就是赫氏和辛氏所谓的进化论对“人”的看法。

毫无疑问的,科学界大多数的人都赞同这些人(辛氏、赫氏等)的机械唯物哲学。他们中很多是绝顶聪明的人,他们不仅把进化论编织成一幅栩栩如生的图画,也使其与人本主义的哲学交织,且冠以科学的头衔。其产品----无神的宗教----今天在美国大、中、小学公开教授,似已成为美国不成文的“国教”。

以辛氏与赫氏为代表的进化论者对人的看法,完全与圣经的看法相背。诗篇第一百篇第三节这样说:“你们常晓得耶和华是神,我们是他造的,也是属他的,我们是他的民,也是他草场的羊。” 圣经启示我们,有一位创造我们及掌管我们命运的又真又活的神。

这样一位创造并掌管宇宙万物的神,不仅曾启示了我们,他也必能保守他的启示不失真。这些启示得以完整地存留下来,并非由于人的保存得法,而是神的作为。圣经头两章的记载,正是神的启示,精确而完整地把创造的史实传给了我们。

并非所有的进化论者都是唯物的无神者或是存疑论者(Agnostics),他们中间有很多信神,甚至还有些相信圣经都是神的话。但是他们相信神是用进化的方式来完成创造----最初、最原始、最细微的生命是神创造的,然后神让大自然的一切都遵循自然法则演变至今。然而从圣经和科学的事实来看,这种“神导进化论”(Theistic Evolution)以及其它的进化论,都是与圣经的记载不符,不能相容并存的。

创世纪的头两章不是以寓言或歌谣的格式写的,而是把创造的过程广泛且扼要的据实加以描述,这些记载与进化论是绝对冲突的。圣经记载最早在地上只有一个男人----亚当,这说法和进化论相反,后者认为人的发生是大批出现,而非单独一个个体的出现。圣经说,当神以尘土造亚当后,他又用亚当的肋骨(肋骨或作“边” Side)造夏娃。这说法当然也与进化论对人类起源的看法大相径庭。新约圣经完全支持创世纪的记载。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八节:“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照常理说,人人都有母亲,男人必是由女人所生才对,此节圣经所言只能单指创世纪二章二十一、二十二节所记的,当时神从男人造女人的独特史实而言。

接受创造论是需要信心的,创造论者承认这一点,同时也承认信心的重要性。希伯来书十一章六节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这个信心是通过理性,也符合圣经的启示及自然界的现象的。尽管有些科学家的理论及见解与圣经不符,但是真正科学的事实都与圣经相符一致。

同样的,接受进化论也需要很大的信心。论到宇宙的起源,一个比较普遍的理论是说,在最起初宇宙所有的能量和物质,都紧缩在一个浆状的大球中,其中有电子、质子及中子等,(至于它们怎么会在那儿,谁也说不出个道理),然后这个巨大的“宇宙蛋”发生爆炸,到几十亿年之后就出现了今天的你和我----有三磅重的脑髓、一百二十亿个神经细胞、每个细胞又与数以万计的神经细胞相连系而成的一个复杂万分的神经系的人类。

如果这个说法正确,则人类的来源及现状岂不纯由电子、质子及中子的天然性使然?接受这个说法实在需要更大的信心。因此,进化论较创造论之宗教气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并不比创造论科学到哪里。

问题的症结是在----究竟科学的事实支持创造论,还是支持进化论?即使把启示方面的证据搁置不谈,支持创造论的科学证据也是强于支持进化论的。这些证据在本书中将详加论述。我发现当我愈深入研究,知识愈增加时,也就愈发现进化论是假的科学,而圣经所说的创造论却更符合事实,更能圆满地解释万物的起源。

  第一章  参考文献

1. T. Dobzhansky, Science, Vol. 127, p. 1091 (1958).
2. R. B. Goldschmidt, American Scientist, Vol. 40, p. 84 (1952).
3. G. G. Simpson, Science, Vol. 143, p. 769 (1964).
4. R. B. Goldschmidt, Ref. 2, p. 94.
5. R. B. Goldschmidt, Ref. 2, p. 97.
6. T. Dobzhansky, American Scientist, Vol. 45, p. 388 (1957).
7. E. C. Olson, in Evolution after Darwin, Vol. 1: The Evolution of Life, ed. by Sol Tax,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1960).
8. P. S. Moorhead and M. M. Kaplan, eds., Mathematical Challenge to the Neo-Darwinian Interpretation of Evolution, Wistar Institute Press, Philadelphia, pp. 47, 64,67,71 (1967).
9. M. Eden, Ref. 8, p. 71.
10. M. Eden, Ref. 8, p. 109.
11. F. Salisbury, Nature, Vol. 224, p. 342 (1969), American Biology Teacher, Vol. 33, p. 335 (1971).
12. L. Litynski, Science Digest, Vol. 50, p. 61 (1961).
13. E. C. Olson, Ref. 7, p. 523.
14. P. G. Fothergill, Nature, Vol. 189, p. 425 (1961).
15. P. R. Ehrlich and R. W. Holm, Science, Vol. 137, p. 655 (1962).
16. R. Danson, New Scientist, Vol. 49, p. 35 (1971).
17. N. Macbeth, Darwin Retried, Gambit, Inc., Boston, 1971.
18.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2717 Cranbrook Road, Ann Arbor, Michigan 48104, USA
19. D. M. S. Watson, Nature, Vol. 124, p. 233 (1929).
20. T. Dobzhansky, Science, Vol. 175, p. 49 (1972).
21. J. Huxley, The Observer, July 17, 1960, p. 17.
22. What is Humanism? A pamphlet published by The Humanist Community of San Jos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06, USA
23. G. G. Simpson, Science, Vol. 131, p. 966 (1960).
24. G. G. Simpson, Life of the Past, Yale University Press, New Haven, 1953.
25. J.Huxley, Scientific American, Vol. 189, p. 90 (1953)



 
化石否定进化  
 第二章
 创造及进化的两个模式 

宇宙学(Cosmology)、化学、热力学、数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等各方面的知识,都可用来判断究竟进化论是否能圆满解释物种起源的问题,这样作只能让我们知道进化是否可能发生,却不能知道进化是否确实发生过,后者只能靠研究化石所得的史迹而窥知。英国有名的进化论学家克氏(Clark)说得好:“想以科学证明进化确曾发生,只有靠化石方面的证据,也就是找到那些我们认为应该存在过的中间型生物。” 换句话说,真正能支持进化论的重要证据,必须来自以研究化石为专职的古生物学。(注1)

地球上生物存在的历史可以籍研究化石遗迹而按图索骥。若生命真是由无生物经过机械的、自然的进化过程演进、分化,再进而演变为越来越复杂、数以万计的不同形式和品种的生物的话,那么化石应该呈现出与此说相称的史迹才对。

但是若生命真如创世纪头两章所记,是神创造的,则根据此说所能预测的化石史迹将迥异于前者。我们所力争的就是这一点:创造的说法与化石记录的吻合远胜于进化的说法,而化石的记录,实际上是与进化的说法相违背的。本书的目的是要提供资料来说明所有化石的证据都恰恰符合创造论的模式。

定义:

为了讨论的方便,首先要把我们所谓的进化和创造这两个名词的定义说清楚。

进化:

进化这个名词,是专指一般所谓的“通俗进化论” (General theory of evolution)的“进化”而言。这也就是说,进化是指所有生命均系由无生命之物经自然的、机械的演化过程演变而来。“通俗进化论”有时也被称作“阿米巴变人论”,有时我称之为“鱼变我论”(译者注:“鱼变我论”原文是Fish-to-Gish Theory, Gish系作者之名。)进化论认为所有生物都来自同一祖先,互相关连。譬方说,人与猿被认为出于同一祖先,约在五百万至三千万年前才分成人与猿,至于究竟是五百万年前或三千万年前,则人言人殊,因人而异。灵长类(包括人与猿)又被认为和马是同出一源,约在七千五百万年前才分开的。

在动植物界中,类似上述想象出来的同源说法比比皆是。一个动物或植物与其它动植物间,根据进化而假想出来的相互关系,就是所谓的系统发生学(Phylogeny)如果把这些想象出来的关系写出来,就成了一幅如图一的系统演化树。


图一 假设的系统演化树
我们也必须说明,当我们说到反对进化论时,什么是我们不反对的部分:我们不否认有限度的“变异”可以在同一类生物中发生,我们也愿意相信这种有限度的“变异”过去也曾发生过,然而这些“变异”却不会产生自成一“类”的新生物。

所谓“类”(Basic kind)究竟何所指呢?我们所说的“类”,用较新的名词来说,是指拥有相同基因群(Gene pool)的动物或植物,这个“类”包括从同一个祖先所分出的所有支派支系在内。拿人来说,所有的人都属同一“类”Homo sapiens,“类”字在此相当于分类学上的“种”(Species)。拿别的动植物来说,“类”可能相当于分类学上的“属”(Genus)。举例来说,不同种的野狼(Coyote),包括俄克拉荷马州的野狼(Canis frustor)。高山野狼 (C. lestes)、沙漠野狼(C. estor)等,都属同一“类“。很可能这一”类“不仅包括所有野狼(Canis lupus),也包括狼及狗(Canis familiaris)在内,这一类也可称之为狗“类”。

如果拿迦拉配勾斯岛上(Galapagos Island)的莺类(Finch)为例,“类”似乎又相当于“种”、“属”之间。兰氏(Lammerts)曾说(注2)这些莺类包括了Geospiza, Camarhynchus & Cactospiza,这三个“属”的几个“种”,但是因为他们甚为相似,似乎应该把它们列为同“种”才对,最保守的说法也该列为同“属”。看起来这些莺大约是同属一“类”,是同一祖先的后代。这个“类”所原有的基因群,由于不同的重新排列组合而演变成为这几种形态略异的鸟。另一种鸣声很美的鸟,学名Certhidea与这三种莺完全不同,很可能是另一“类”祖先之后代,与前三种莺不同“属”。

品种甚多的玉米(Corn)可作为植物界的例子。这些不同的玉米可能都是同一“类“玉米之支系后代。(注3)包括甜玉米(Sweet corn)、爆玉米的玉米(Pop corn)、网纹玉米(Dent corn)、制玉米粉用的玉米(Starch corn)、变瓣玉米(Pod corn)及硬玉米(Flint corn)等。

由上述可知,我们说的一个“类”包括同一个祖先所分出的各支系、支派,我们也举了几个该属于同一“类”的一些动植物为例。然而我们也承认,我们不能确实地说出如何分“类”。当然越是距离得远,分类也越容易。譬方说,无脊椎动物中的原生动物(Protozoa)、海绵动物(Sponges)、软体动物(Jelly fish)、扁虫、圆虫(Worms)、蜗牛(Snails)、三叶虫(Trilobites)、龙虾(Lobster),及蜜蜂都各属不同“类”;而在脊椎动物中,鱼类、两栖类、爬虫类、鸟类及哺乳类当然也各属不同“类”。

在爬虫类中,龟、鳄鱼、恐龙、翼龙(Pterosaurs)及鱼龙(Ichthyosaurs)该属不同的“类”,而这些不同的大“类”,还可能各自再细分为很多小“类”。

在哺乳动物网中,单孔类的鸭嘴兽、蝙蝠、豪猪、老鼠、兔子、狗、猫、狐猴(Lemurs)、猴子、猿及人,可以轻易地分为不同的“类”,在猿这一大类中,长臂猿、猩猩、黑猩猩和大猩猩又可细分为不同的“类”。当我们越分越细时,在一些形态差异很小的动物或植物之间,要想明确地说出哪一些属同一“类”,那是只有神才办得到的事。很多人为的分类方法都是无法确定的悬案,只能当作假设而已。

让我们再回到所讨论的进化论。通常一般所谓的进化论不仅认为在同类生物中可经由自然过程产生小的变异,而且认为这些不同类的生物都是由同一个祖先演变而来。创造论者不否认前者,但绝不接受所有生物均由同一祖先演变而来的说法。

所以当我们批评进化论时,我们不是说在狗“类”中不可能有不同的变异,我们是说进化论所谓狗与猫是同一祖先的说法不可信;我们不是说莺类的鸟不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莺,我们是说进化论所倡言的这些莺及莺鸟、雀类、其它鸟类是同一个祖宗的后代,而这个祖宗又是爬虫类后代的说法不可信。

我们也不否认英国飞蛾“工业黑化”的事实,(注4)(这是进化论者常用来证明进化的例子),这种飞蛾(Biston betularia)的颜色通常是白色的,带有黑点和条纹;黑色的飞蛾又称黑炭型蛾(carbonaria),较为少见,但也是一直就存在的一型蛾。

在工业革命及空气污染未发生以前,英国的树干色彩浅淡,这种有斑点的峨,白天把翅张开停息在树干上,浅色的蛾自然不易被发现,黑色的蛾却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黑色蛾被鸟类啄去的比例大增,因此黑色蛾属于较罕见的一型。

以上是一八五零年工业革命开始时的情形。然而渐渐的树干变黑,到了一八九五年曼彻斯特城附近的飞蛾几乎百分之九十五都属黑色蛾。情况所以如此,是因为停息在树干上的黑色蛾不易被发现,而浅色蛾却成为显而易见的目标。

在此我们要强调一点,这个“飞蛾黑化”的现象并不包括由简单变为复杂的进化过程,黑色蛾也算不上是一个新变种。在工业革命前,黑色蛾早就存在,虽然为数不多,却是经常保持一定比例而存在的一型蛾。空气污染使得这些原先既有的黑色蛾不易被鸟类发现,因此黑色蛾与浅色蛾的比例发生了改变。

特别重要而不能不提的就是浅色蛾与黑色蛾之间且没有发生过任何进化上的改变。这些蛾到如今仍然是蛾,仍然是有斑点黑纹的蛾(Biston betularia)。这个所谓进化上的证据,并不能回答我们急于求解答的问题:蛾类是否曾由非蛾类的昆虫经由自然的、机械的过程演化而来?昆虫是否由非昆虫的生物演化而来?

虽然浅色蛾与黑色蛾在数目比例上的改变并非进化使然,然而最近有一本科学百科全书却把这件事当成“人类所见到过的最佳进化事实。” (注5) 如果这个就是进化的最佳事实,那么,的确,杜氏所承认的“进化从未被目睹过”就没有错,因为这事实绝非进化。

进化论者认为这些微细的变异,可以累积而渐渐产生较复杂的新“类”,但是这纯粹只是一个假设。 假设是需要实验加以证明的,既然实验无能为力,就只有仰赖化石的证据,也就是历史的资料,来证明进化的过程。

另外一个常被进化论者引为进化证据的是“人工育种学”所培育出的瓜果和家畜。然而这一类的证据也不支持进化论,因为所培育出来的并不比原有的更复杂,而且所谓的“变种”也都只有微乎其微的改变。

人工育种所做到的只是使可能发生的变化在限度内快速完成,但超过此限度就无能为力了。我们可引述两个例子说明这一点。(注6):公元一八零零年,法国开始试验如何增加甜菜(Beets)的含糖量。当时甜菜的含糖量为百分之六,到了一八七八年,经改良后的甜菜含糖量已增达百分之十七,以后无论再如何育种、选拔,也无法使其含糖量继续增加。

另外一组实验是籍人工育种法来培养胸部刚毛(bristle)较少之果蝇,实验结果显示,每一代的果蝇都可藉育种法生出刚毛较少的下一代,但到了第二十代,这种现象就不再继续,刚毛数目不再减少,尽管实验方法仍完全照旧,但效果已不一样,因为已经达到了它最大的可变限度。

类似的育种法也曾用来培育生蛋较频的鸡,产奶较多的牛,以及含蛋白质较高的玉米。这些优生方法也很快达到它的极限,不能再继续改良。更重要的是,这些改良后的品种仍然是鸡、是牛、是玉米,并没有真正的变化发生。

尚有一点必须强调的,这些改良后的纯种比较难养,他们的生存力较弱。温室的花果不比野生的来得坚强;家畜也不能和同类的野兽相比。傅氏(Folconer)说得好:“家畜、家禽、果菜、稻和谷,正好是这个原则的最佳说明。这些改良后的品种其适应天然环境之能力大为减低,只有在人力刻意保护之下这些改良品种才能生存下去。” (注7)

这些实验说明了一点:虽然籍着人类的创新能力可以在很短期间内完成相当限度内之变异,然而所完成的仍不过是微乎其微,而且变种之活力也总是相对的减小。这些新品种所以能生存是因为它们妥受保护、不受侵害者干扰、食物供应充分、以及生活环境被刻意改善的缘故。

综结上述,所谓“进化”,我们是专指由原始最简单的生命,经过无数较复杂的生命阶段演进为最高等的生命——人——这个假想过程而言。进化论乃是一套理论,它认为上述的进化过程是对的,各种动植物都是由共同祖先演化而来,而这些共同祖先又是由更原始的生命演化而来。论到进化,我们不是指那些在同类生物中所出现有限度的变异而言,我们承认这些有限度的变异,但它们并未演化为另一新“类”的生命。

创造:

所谓创造是说各类动植物都是——如创世记头二章所记载的:被神以命令使其各从其类的在一瞬间造成。创世记中说神嘱咐所造之生命各从其类的滋生繁多,而且神创造的过程是说有就有,命立就立。我们不知道当初神如何创造,也不知道神用什么方法创造,因为现今我们所能见到的宇宙万物,都不再是创造, (为此,我们把起初神的创造称之为特殊创造Special Creation) ,我们也不能用实验室的办法研究出神当初创世的过程。

创世记中所谓的各从其类的“类”究竟何所指,在上文中已有论及。在创造进行的那一个星期中,神造动物、植物各从其类。当创造完毕后,即不再有新“类”发生,因为圣经明说:“神造物的工已完毕。” (创二:2) 。此后所见到的一些变异,不过是在同类中有限度的微变而已。

正如前述,“特殊创造”的看法并不否认在所造之“类”中可以发生有限度的变异。持此看法者相信当创造之初,每类生物已被赋予足够之遗传基因群(Genetic pool),这些基因群可以在该“类”内排列组合,以产生过去及今日所能见到的各种不同的变异和变种。

每一个被造的“类”都含有为数极多的基因群。有性生殖时,这些基因群可以排列组合为很多种不同的方式。例如,世界的人口约四十亿,但除了同卵的双胞胎或多胞胎之外,没有两个人是完全一样的。不同基因的组合,不仅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是造成种族间差异的原因;然而,他们仍然同属“智慧人”Homo sapiens这一类。

狗是另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所有的狗,从最小的吉娃娃 (Chihuahua)到大丹麦狗(Great Dane) ,从拳师狗到猎狗,都是源出一脉,藉着人工育种的方法,所培育出的“纯种”。

可被引述的例子还有很多,每个例子都一样,在被造的“类”中已有可供有限度变异的基因群存在。变异是由于基因群之排列组合不同,但是无论如何组合、如何排列,人总还是人,狗总还是狗,而进化论所假想出的那套演化却从来未曾发生过。

还有一点必须补充说明,有人认为创世记中所记载的创造有两次,这说法是不对的。创世记第一章是按顺序记载创造的,而创世记第二章是择要重述创造的事迹。

从前我研究药剂学时,在实验室中有一本记录簿,其中所记的是每天的实验内容,这本记录簿可以说是我研究工作的“流水帐”。每一年的未了,我们必须另外写一篇年终报告,在这一份报告中,我们重述一年来的实验成果,这成果不是按时问先后,而是按其重要性排列。创世记所记载的创造也是如此。

进化的机转 (The Evolutionary Mechanism) :

在进一步讨论化石记录究竟支持创造论或进化论之先,我们必须先了解进化论者所相信的进化之机转(进化究竟是如何完成的),以合乎这套假想中的机转为依据,我们可以预测——如果进化果真发生过,化石的记录应该如何。

我们已经说过,在同“类”中可以有很多变异发生。达尔文早就注意到这个事实,但是他却不知道这种变异是如何发生的,他认为在同种生物之间,演化经常发生。

达尔文也知道出生的虽多,但存活的却少,他看出强者存、弱者亡的生存竞争的事实。在这种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情况下,任何新的变种若是其生存力减低或生殖力减退,都会造成该新型生物的灭种。

根据这种理论,达尔文进而认为,任何一个能增加生存力或增强生殖力的变异,应该会使该生物更适于生存竞争,具有这种优生条件的新型变种及其后代,将取代旧型的生物而生存下去,这也就是所谓的“天择”。进化的过程被认为是“变异”加上“天择”而完成的。经过漫长岁月,这些在理论上可能存在的成千上万的小变异,累积起来也就被认为有可能造成最复杂的改变,甚至从细菌变成人都认为是可能的。

达尔文对于变异发生的原因可说是一无所知。孟德尔氏(Gregor Mendel)在遗传学上的伟大发现,比达尔文的“物种起源” (Origin of Species)仅晚几年发表,但是孟氏之贡献 并未受到达尔文及当代科学家们的重视。达尔文对变异的原因虽曾有他自己的看法,但他的看法是错的,他认为变异是后天习性之遗傅(Inheritance of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 。后 天习性遗传是认为环境可以影响体细胞(Somatic cells) ,使其产生遗传单位( "Gemmules"),这些遗传单位再被带到种细胞(Germ cell)而传至下一代,父代所获得之性格乃藉此方式遗传下去。

现代的知识告诉我们遗传完全受种细胞(卵及精虫)之基因控制,唯有种细胞内之基因发生改变才可以遗传。所谓的遗传单位(Gemmule)并不存在,而父代所获之习性也不能遗传。

高等动物体内每个细胞核都有数以万计的基因,每个基因是由几百到几千个小单位(Sub—units)像链子一样连结而成的,而基因的化学成份就是简称DNA的脱氧核醣核酸。DNA中有四种不同的小单位核苷醣(Nucleotide),这些小单位之排列顺序能决定基因的性质。正如英文字母虽有26个,但由于排列不同,可以排出不同之字句来。

每一个可遗传的性格,至少会受两个基因的影响;成对的基因也就是听谓的“基因对” (Alleles),是由父母各提供一半,卵和精虫中各含有一组单套的基因,受精时两套基因再结合。种细胞中基因的“减数分裂”和基因的“重新组合”使得卵和精虫所含之基因群有千万种不同的组合,而这些卵与精虫中小的基内群于受精时又再以无数种不同的方式合并,如此乃造成同一品种中各异其趣的个别差异。

通常,基因均甚稳定,一个基因虽然历代相传,仍可历千万年而不变,只有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基因的化学构造才会改变,这种改变称为突变。引起突变的原因包括化学刺激、X光、紫外线、宇宙线照射等,有时细胞分裂时也会因复制错误( Copying error)而产生突变。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突变只是基因中几百到几千个小单位中的一个小单位发生了变化,其变化之微几乎用尽最新的化学方法也无法查得出来,然而这变化却会在动物或植物身上产生很惊人的变化。突变常常会导致死亡,而且几乎所有的突变都是于生物体有害的。自然发生的以及在实验室中以人工造成的突变,都是些有害的突变。在所有已知的突变中,没有一个是能使生命力增强的(注8)。然而,进化论者却说有很少数的突变(也许是万分之 一)是对生物有益的。他们这样说并不是因为事实如此,而是因为他们深知若是没有这种有益的突变,进化之说也就不可能成立。归根究底,进化必须依靠突变。(注9)

这些理论上可能发生的有益突变,被认为可以使动植物改变,使其生存竞争之能力增加,或使其繁殖力加强,或是二者惧兼。进化论者相信,如此历经千万代后,突变后的新品种会完全取代旧品种。这也就是所谓的“天择”——自然选择了有益的突变品种,而进化的过程也就等于“突变”加上“天择”。

除了少数的例外,大多数的进化论者都相信能完成进化的有益突变必须只引起生物极轻微的改变,因为任何较大的改变都会有很大的破坏性,将导致个体无法生存。凡是引起较大改变的突变,都是致生物于死的突变。

既然每个能完成进化的有益的突变只能引起很轻微的改变,显而易见的,要从一个品种改变为另一个品种,必须经由数以千计的有益突变才行。如果是由鱼类变为两栖类,这种巨大的改变(包括很多回异的性格) ,更需要极大数目的有益突变才行。基因发生任何型态的突变,都已算是罕见的事了,如果有益突变的机会只占全部突变的万分之一,那么,有益的突变(如果真能发生的话)更是少之又少的了。而且,若能遗传,必须是种细胞之基因发生突变,而种细胞不仅占全身细胞之少数,并且通常也位于体内保护较佳不易受环境侵扰的部位。基于这些因素,进化过程势必经过漫长岁月,缓慢的进行,才能完成。由一种生物变为另一种生物,一般认为至少需几十万年,也许更长;而较大的改变(如由鱼类变为两栖类,或由爬虫类变为哺乳类)所需时间更长,可用千万年来计算。

上面的这一套说法(即进化过程是经过一连串缓慢的微突变,并经过漫长岁月完成的) ,加上有性生殖时种细胞遗传因子之重新组合,以及“天择”,也就成为所谓的新达尔文主义的进化论了。这套新主义仍保有达尔文的基本构想,只是其理论已遭修改,以适合近百年来在遗传学及分子生物学上的发现。除了极少例外,大多数的进化论者都称此新达尔文主义的立场。

  根据创造论和根据进化论所能作的预测:

在前文中,曾对创造与进化的定义加以阐释,也曾描述进化论者所接受之进化过程及进化方式,并且尽我们听知的对创造过程加以说明。现在可根据创造模式及进化模式来预测,如果该模式正确,则化石究竟应该如何。

  根据创造模式所作之预测:

根据创造论,我们预测化石中突然出现一些高度复杂的生物,而且没有其“进化祖先”之踪迹;我们又预测所有各种基本类型的动植物(即创世记中各从其类的各类)会突然出现,而且化石中也找不到连接各类的中间型生物。我们应当能在化石中看到各类生物的遗骸,(如猫、狗、熊、象、牛、马、蝙蝠、恐龙、鳄鱼、猴、猿和人),而且每类生物在它最先出现于化石中时,皆已具有该类生物所必须具有的完整特征。

  根据进化模式所作之预测:

根据进化模式,我们预测最古老的含化石的岩层应该含有最原始类型可成为化石的生物。此后不同时期形成的化石照理应该依时间先后而分别含有由简趋繁的生物遗骸。既然世界上已有干百万种不同类型的生命,我们应该在化石中看到一些缓慢渐进、由某一类型演进为另一类型的中间型生物。我们预测各基本类型的生物不会在化石中突然出现。它们最初出现时,也不会具有该类型的完整特征。每类生物之最早型态不仅应该具有该类生物之某些特征,同时也该具有其进化祖先之特征。

如果进化模式正确,两栖类是由鱼演变而来,我们应该预测到一些鱼与两栖类的中间型生物,而这些生物应该显示出,鱼鳍逐渐变为四肢。当然,由—个水栖的鱼演变为水陆两栖的生物,一定还有很多其它解剖和生理上的改变,鳍变为四肢只不过是较显而易见的部份而已。

如果爬虫演进为鸟,我们应该在化石中看到一些中间型生物,这些生物又该显示出爬虫的前肢逐渐变为鸟的翅,或爬虫的某些部分逐渐变为鸟的羽毛。然而,这些也只能算是较明显的几个变化而已,其它的改变必然也很多,如爬虫的后足逐渐变为鸟的爪;爬虫的头颅逐渐变为鸟的头颅……等。 拿始祖鸟(Pterosaurs),或称“飞爬虫”来说,它的翅膜是由极长的前肢的第四趾所支撑。如果始祖鸟的确是由无翅的爬虫演进而来,我们应该在化石中找到前肢的第四趾逐渐变长而具备鸟类其它特性的中间型生物。

如果进化是真的,化石中该有干千万万的中间型生物才对。不错,地球上活过的生命只有很少数会成为化石,而且我们所发现的化石也只是既存化石中的一小部份;但是,我们已经发现了为数很多且足具代表性的化石,这也是事实。

如今化石样品之多已不容许任何人拿“尚未发现”为借口,乔氏(George)曾说:“我们不必再为化石的资料残缺而感到遗憾,实际上,化石资料丰富到令人应接不暇,目前所发现的化石为数甚多,想把这些资料连贯起来还得花相当的时日。) (注10) 如果进化论正确,一百五十年来搜集到的化石资料,必定包含很多中间型生物才对。

举例来说,我们已有数以亿计的古代无脊惟动物的化石,以及很多古代鱼类的化石;而由无脊准动物演进为脊椎动物约需数百万年,这大伙的无脊椎动物和鱼类,当然足以表现优胜劣败的进化过程。因此,我们既然发现了鱼的化石,也发现了鱼的远祖——无脊椎动物——的化石,当然也应该找到它们的中间型生物。

我们曾找到被认为是两栖类祖先的鱼类——总鳍鱼类——的化石,也有所谓“原始”两栖类的化石,但是,既然由鱼类进化为两栖类需时数百万年,而且在此漫长期间内必定曾有千千万万,甚至数以亿计的中间型生物存活过,所以,即使所发现的化石只是这些生物的一小部分,我们仍应该找到很多中间型生物才对。事实上,若是我们能在这段期间找到五、六种中间型生物,也可算是有了足以支持进化论的证据。

整个的化石记录都可作如是观,也就是说,中间型的生物不应该很难寻得。博物馆中应该陈列了数以百计的中间型生物。想把化石清楚的分门别类,应该是个大难题,绝非像目前这样可毫无困难的加以分类。

综结:

   创造与进化两个模式在理论上之差异,以及根据二模式所作之不同预测,如下表:

表一、创造与进化两模式在理论上之差异:

创 造 模 式
进 化 模 式
由造物主所创造。 从无生命物质之原存性质经由自然的、机械的过程演进而来。
动植物系各从其类的被造,初造之物即已具备各“类”之主要特征。 无生命之物- 有生命之物- 各种各类由原始生命演进的生命。每类生物皆由其进化祖先经由缓慢的演进过程而来。
在同类中可以发生有限度的变异。 变异是无限度的。所有生物遗传因子都是互相关联的。


表二、根据这两个模式,我们可以对化石作如下之预测:

创 造 模 式
进 化 模 式
高度复杂类型之生物均突然出现。 简单型的生物慢慢的改变为较复杂的生物。
每种被造的‘类’初次突然出现时即已具备该类之主要特征;类于类之间有显而易见之分别。类与类间无中间型生物。 各种各类生物间均应有中间型之生物;不应该处处都有 “缺环”(Gaps)。


  第二章  参考文献

1. W. LeGros Clark, Discovery, p. 7, January, 1955.
2. W. E. Lammerts, The Galapagos Island Finches, in Why Not Creation? W. E. Lammerts, ed., Presbyterian & Reformed Publ. Co., Philadelphia, p. 354 (1970).
3. F. L. Marsh,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Vol. 8, p. 13 (1969).
4. W Wickler, Mimicry in Plants and Animals, World University Library, New York, p. 51 (1968).
5. The International Wildlife Encylopedia, M. Burton and R. Burton, eds., Marshal Cavendish Corp., New York, p. 2706 (1970).
6. W. J. Tinkle, Heredity, St. Thomas Press, Houston, p. 55 (1967).
7. D. S. Falconer, Introduction to Quantitative Genetics, Ronald Press, p. 186 (1960).
8. C. P. Martin, American Scientist, Vol. 41, p. 100 (1953).
9. E. Mayr, in Mathematical Challenges to the Neo. Darwinian Interpretation of Evolution, P. S. Moorhead and M. M. Kaplan, Eds., Wistar Institute Press, Philadelphia, p. 50 (1967).
10. T. N. George, Science Progress, Vol. 48, p. 1 (1960).



 
化石否定进化  
 第三章
 地质学的年代与地质层 

除了偶然的几个例外,(如 La Brea Tar Pits地名,译者注),化石都是存于沉积岩中。沉积岩是经过侵蚀、搬运、沉淀和石化等过程形成的。风吹、雨淋、冰冻、融解和洪水都能侵蚀岩石,将它化整为零,由大变小。这些碎裂的石块,有的细如砂粒,有的大如巨石,被水搬运(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被风、冰河或其他方式搬运)到水态较静的地方就沉淀下来;最后再加上压力,或一些胶合物质的作用,就形成石化了的沉积岩。

海中生物的坚硬部份,可能保存于海洋的沉积岩层中;淡水生物、陆生动物和植物,也可能被水带动而埋陷在沉积岩中。当沉积物紧密地连结而形成岩石时,动物的骨骼、或是动物植物所留下的痕迹,就成了岩石的一部份,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化石”。至于沉积岩的厚度则不一致,有些只有几尺厚,有些几百尺厚,还有少数的厚达数千尺,甚或更厚。

地质形成的历史(地质史)有下列几种不同的说法:

古今一致说 Uniformitarianism

相信进化论的学者都接受地质学中所谓的“古今一致说”,“古今一致说”认为地质形成的过程可以完全根据目前的物理现象加以解释。这理论是哈氏(James Hutton)及赖氏(Charles Lyell)所创,相信这说法的人拒绝接受用"大天灾"来解释地质的现象;他们的口号是:"现在乃追溯过去之最佳线索。"

根据这个说法,几百尺厚的沉积岩需历时千百万年才形成,而生物的进化也需要干百万年,因此,相信这说法的地质学家所估计出地球的年龄也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增加。现代的地质学家根据这些假设,利用放射性元素测定法,估计出地球的年龄约为四十五亿年。

地质学家按照沉积物中所含化石的种类将沉积岩分门别类,他们相信某一类的化石只在某一时期才形成,这些化石被当作"标志化石" (Index fossil),相信进化论的人就利用这些标志化石来测定岩石的年代。例如:岩石中若含有三叶虫(Trilobite)的化石,这岩石就被视为寒武纪(Cambrian)的岩石。

进化论者认为寒武纪沉积岩的形成大约始於六亿年前,历时共约八千万年之久,这八千万年即称为“寒武纪”时期。他们认为其他沉积岩亦循著年代的顺序随后形成,而每一类沉积岩的形成均需干百万年的时间。按照这种说法,寒武纪之后接著有:奥陶纪(Ordovician)、志留纪(Silurian)、泥盆纪 (Devonian)和密西西比纪(Missisippian)等。

把各种含有不同种类化石的沉积物依其被认定的先设次序加以排列,就是所谓的地质层(Geological column)。

然而地质层的排列次字是以进化论的假设为基础,因此,无脊椎动物都被认作是铰先进化成的动物,依次则为鱼类、两栖类、爬虫类、哺乳类;所以地质层也是依此先后排列的。

以上只是粗略地说明地质形成史中的“古今一致说”,若想对此说有较深的了解,请参阅一般地质学教科书。

古今一致说的改良型 Modified uniformitarian Concepts

1. 一日千年说 The Day-Age Theory

有些主张创造论的学者,为了想与“古今一致说”取得协调,因此认为创世记中神创造世界的“日”字并非24小时的“日”,而是指一段创造的时期。他们认为神创造万物的先后顺序是与地质层次一致的,但是在每次的创造期间,神却允许有长短不一的时期。这种看法不仅在解释圣经时会引起严重的问题,也会遭到科学上的困难。(注1)

2. 时沟说 The Gap Theory

根据时沟说,创世记一章一节所记载的情况是指神初期的创造,而这创造历经了很长的地质年代。创世记第一章第一节与第二节之间,在时间上有一段漫长的差距——时沟,而地质层是在创造的初期及继之而来的时沟期形成的。

为了配合这套理论,有人把创世记第一章第二节译成:“地变为空虚混池,渊面黑暗。” (译者注:原译文为地是空虚混沌……) 他们相信,神为了某些理由——也许是在天使犯罪贬为撒旦魔鬼时,曾破坏了祂自己起初的创造;之后,神又一如创世记其他经节所载的,在六天(指24小时的一天)中第二次创造了世界。

很多保守派的基督徒都接受这个“时沟说”,因为他们以为此说可将地质层与其形成所需之漫长时期,以及神用六天(24小时的一天)创造世界两方面的解释都顾全了。但是,这理论也同样地有困难,不仅解释圣经产生问题,从科学立场来看也是问题重重。(注2)

大天灾说 The Catastrophist -近期创造模式

用“大天灾说”来解释地质史的学者都相信,要想替创世记下一个正确的解释的话,必须接受神创造世界仅费六天的说法,而且当时的一天,就是我们今天24小时的一天。他们根据圣经创世记及其他书卷中所提到的家谱,估计出神创造世界大约是在六千年到一万年以前。

相信此模式的学者坚信,虽然地质形成的过程,可能已经从目前的速度维持了一段长久的时间,然而采“古今一致说”来说明多数重要的地质的形成实在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这些重要的岩层包括广阔的西藏高原(面积75万千方哩,数千尺厚,高度达3哩)的沉积岩;南非洲的干燥台地(Karoo formation of Africa),据布氏(Robert Brown)估计该处约含八千亿个脊准动物的化石(注3);加州含小鱼化石的“中新世”的页岩床 (Miocene shales of California)四平方哩方圆的石床内约有一百万条鱼的化石 (注4);以及美国东部马里兰州的骨穴(Cumberland bone cave),其中有好几十种不同的哺乳类动物的化石遗迹,从蝙蝠到乳齿象,这些动物和今日地球上各处(自极带至热带在不同的气候及产地下)所见者相同。(注5) 古今一致说也不能圆满地解释山岳的形成,以及广阔的火山岩林的形成(如美国西北部的哥伦比亚高原,其火山岩林占地20万平方哩,厚达数千尺。)

地球上这些重要的地质层的形成都可以根据圣经加以解释:创世记中挪亚时代的大洪水,伴随洪水而来的地形变动,火山活动,气候的剧变,和其他的大天灾都可能是这些沉积岩层形成的原因。化石所记录的是一场大天灾,是无数生命的死亡,以及水和沉积物将尸体“埋葬”的事实,而不是进化的记录。

提倡这种理论的人会被人认为荒诞不经,他们不仅要面对别人的冷嘲热讽,还必须把大量的地质学资料重新加以研究分析。他们这种处境早在使徒彼得时代就曾被预言过了。自彼得时代(第一世纪)至十九世纪初叶,一千八百年来,挪亚时代天降洪水的说法一向被人接受,甚至一些有名的大学,如剑桥、牛津、耶鲁、哈佛等,都以洪水的说法来解释地质学。但是到了十九世纪初叶,哈氏(Hutton)和赖氏(Lyell)的理论引发了地质形成史论的大革命。从那时起,挪亚时代洪水大天灾的说法彻底的被扬弃,时下闻名於世的大学所传授的地质学,也不再提起洪水的事。

这种发展正应验了彼得在彼得后书第三章三至六节的预言“第一要紧的,该知道在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的私欲出来讥诮说,主要降临的应许在那里呢?因为从列祖睡了以来,万物与起初创造的时候仍是一样,他们故意忘记,从太古凭神的命有了天,并从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此,当时的世界被水淹没就消灭了。” 这段经文明明说到当世界末日临近时,好讥诮的人将会拿耶稣基督第二次再来的应许当作笑柄,坚持创世记中所描写的“大天灾”不曾发生过,并牵强地主张“古今一致说”,声言万物自古至今是一成不变的。

从洪水地质学的立场,重新解释地质学上的资料,必须对所有测定地质年代的方法也重新估评,尤其是对放射性同位素的测定年代法更应予以严格的审察。我们应该知道,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可以直接的决定岩石的年龄。虽然我们可以精确地测出含矿的岩石中目前所含各元素成分的比例,如铀一铅、汞一铅、钾一氩,却无法“直接”测知岩石初成时,其中各同位素最初的成分比。主张以放射性同位素定年代的学者们必须根据某些基本的假设,再用间接的方法测定这些。然而,这些基本的假设究竟正确与否,却无法加以证实。不仅如此,这些假设也内含一些因素,使得所测出之地质年龄(且不论其正确与否),总在于千百万年至数亿年之间。(除了碳14的测法以外,此法仅用於测定几千年历史的岩石。)近来有些论文 (注6至10)曾揭露放射性同位素测定年代法的缺点与谬误,也有一些论文 (注6至7,注10至14)提供了其它可靠的测定年代法,其结果都显示地球的年龄相当年轻。以“大天灾” 解释地质史的文献,可在很多新近出版的书刊杂志上找到。(注6、7及注15至23)

本书作者相信,正确的圣经诠释将使我们接受“大天灾说”,也就是近期创造论——地球是在近期内造成的。然而,为了批判进化论的物种起源之说,并就进化模式与创造模式两者在预测上之准确性加以比较,我们也必须引用进化论及地质层有关地质年代的那一套假设。所以,本书将会讨论到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和其他时期的沉积岩,把它们当作是在在那些古老的地质年代内形成的,也把它们当作是按进化论者所假设的先后顺序沉积而成的。

我们必须再强调一次,我们并不接受这些假设。虽然这些假设被一些人接受了,但化石的资料却与进化模式所预测的不相符合。地球的年龄是一万年也好,是一千万年也好,甚或是千百亿年也好,总之,化石上的记录并不支持一般所谓的进化论。

  第三章  参考文献

1.H. M. Morris, Biblical Cosmology and Modern Science, Baker Book House, Grand Rapids, Michigan, USA. 1970, p. 58;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Vol. 8, p. 72 (1971).
2. H. M. Morris, Biblical Cosmology and Modern Science, p. 62.
3. N. O. Newell, Journal of Paleontology, Vol. 33, p. 496 (1959).
4. H. S. Ladd, Science, Vol. 129, p. 72 (1959).
5. G. Nicholas, Scientific Monthly, Vol. 76, p. 301 (1953).
6. J. C. Whitcomb and H. M. Morris, The Genesis Flood,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 Co., Philadelphia, 1964.
7. M. A. Cook, Prehistory and Earth Models, Max Parrish and Co., Ltd., London, 1966.
8. H. Slusher, Critique of Radiometric Dating Methods,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 San Diego, 1973.
9. S. P. Clementson,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Vol. 7, p. 137 (1970).
10. M. A. Cook,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Vol. 7, p. 53 (1970).
11. R. L. Whitelaw, in Why Not Creation?, W. E. Lammerts, ed.,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 Co., Philadelphia, 1970, pp. 90 and 101.
12. R. V. Gentry, in Ref. 11, p. 106.
13. H.S. Slusher,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Vol. 8, p. 55 (1971).
14. T. G. Barnes, Origin and Destiny of the Earlh's Magnetic Field,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 San Diego, 1973.
15. G. M. Price, Evolutionary Geology and the New Catastrophism, Pacific Press Pub. Assoc., Mountain View, California, 1926.
16. H. M. Morris, Biblical Cosmology and Modern Science.
17. H. W. Clark, Fossils, Flood and Fire, Outdoor Pictures, Escondido, California, 1968.
18. H. M. Morris, in Ref. 11, p. 114.
19. H. M. Morris, in Scientific Studies in Special Creation, W.E. Lammerts, ed.,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 Co., Philadelphia, 1971, p. 103.
20. N. A. Rupke, in Ref. 11, p. 141.
21. C. L. Burdick, in Ref. 19, p. 125.
22. H. W. Clark, in Ref. 19, p. 156.
23. E.C. Powell,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Vol. 9, p. 230 (1973).



 
化石否定进化  
 第四章
 化石记录--由微生物到鱼类 

生命突然以多种型态出现

确含生物化石的最古老岩石,是属于寒武纪的沉积岩。在这些沉积岩中所发现高度复杂的生物有数十亿之多,包括海绵动物 (Sponges),珊瑚、水母、软体动物、昆虫、甲壳类等。事实上,每一种主要的无脊椎动物,都曾在寒武纪的岩石中被发现过。根据保守的估计,这些相当复杂的生物,其进化至少需要十五亿年才能完戍。

我们在那些比寒武纪更古老的岩石中发现了什么呢? 直到如今,尚未在前寒武纪岩石中发现过任何一种确含多细胞生物的化石! 因此,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即使寒武纪生物有它们进化的祖先,却从未被发现过。(注1至3)

虽有一些人唱反调,他们认为在前寒武纪(寒武纪之前约十至二十亿年)的岩石中曾发现微化石(单细胞的细菌及藻类的化石),然而那些报告却大有问题,有待商榷。最近有些论文指出那些报告中值得怀疑之处。(注4至7)例如,恩氏(Engel)和几位学者虽相信前寒武纪岩石中可能含有生物起源的单细胞细菌及藻类的化石,他们却曾审慎地说:“要想证实早在前寒武纪就已经有生命存在是困难重重的,……对前寒武纪已有生命存在的说法持怀疑态度是十分恰当的。” (注7 )

即使这些所谓的前寒武纪微化石确实就是该时期生物的遗骸,我们仍有一个无法连接的鸿沟,也就是介于单细胞微生物与寒武纪高度复杂生物间的一段为时约十至二十亿年之久的鸿沟。

公元一九六八年,相信进化论的地质学家克氏(Cloud)曾肯定的表示,在那些已被确认是属前寒武纪的岩石中,尚未确切地发现后生动物(Metazoa多细胞生物)。(注2)艾氏(Axelrod)曾针对这问题说:“地质学和进化史上一直未解决的一个大悬疑就是——虽然地球上各处的寒武纪后期岩石中含有很多种多细胞海生无脊椎动物的化石,但是在寒武纪早期的岩石中却找不到它们的痕迹。(注3)艾氏(Axelrod)讨论完寒武纪各种不同型态的生物后,继续说:“我们希望在前寒武纪岩石中找到寒武纪早期化石的进化先驱,却处处扑空,一无所获。在含有寒武纪最早期化石的岩层下,已发现很多连绵而深厚(超过五千尺厚)的沉积岩,这些沉积岩与其上含有化石的沉积岩极类似,它显然也是适于保存化石的,但是,我们却未曾在这些岩石中发现化石。(注3)

从所有的史迹看来,高度复杂的生物是突然出现的。化石记录并不能证明寒武纪的动物是从较原始的祖先演化来的,而且我们也还没有见到任何足以被认定是某几个大群或‘门’(Phyla)的中间型生物的化石。当各大类的无脊椎动物出现之初,它们就已各具特征,廻然不同,一如今天所见到的一样。所以,自古至今,三叶虫一直就是三叶虫,腕足动物一直就是碗足动物,珊瑚一直就是珊瑚,水母一直就是水母……,如果说这些高度复杂而构造廻异的无脊髓劲物是从同一个祖先演化来的,化石记录中却找不到任河资抖可供依据!

这些事实与进化论模式所预测的是否一致呢?全然不是!乔氏(George)曾说:“若生物非经创造而是由进化来的,那么,无法在前寒武纪岩石中找到任何一门动物残骸的事实(除了一些被某些人认为存在的微化石以外),就成了进化论者无法回的难题,这道难题自达尔文时代迄今仍然无解。” (注8、注9)

然而,这些事实正好符合创造论的模式。化石记录明确的显示出,很多种高度复杂生物都没有进化上的祖先,而确实是突然出现的,而且在各大类生物之间,并无中间型生物,这些事实都恰恰符合创造的说法。因此,根据已知的化石资料可以确知,化石是支持创造模式而非进化模式的。

较高等的生物化石资料也是这样,总是缺乏进化论所必须具有的中间型生物,这事实完全吻合创造论的预测。

无脊椎动物乃脊准动物之间的鸿沟

脊椎动物乃由无脊准动物演化而来的说法,纯粹只是一个假设而已,这个假设不能从化石上得到证实。依比较解剖学和胚胎学的观点来看,几乎每一种无脊椎动物都曾先后被认作脊椎动物的祖先。(注10、11)他们假设,由无脊椎动物演化到脊准动物是要经过一个简单的脊索动物的阶段。然而化石资料是否证明这个中间型生物的存在呢?答案是否定的。

欧氏(Ommaney)曾说:“我们不知道最早的脊索动物从何演化而来,也不知道它们如何发展成鱼类。脊索动物可能始于寒武纪,而第一块具有鱼类特征的化石却出现在奥陶纪(Ordovician),其间相距约一亿年,这一亿年也许永远无法连接得起来。” (注12)

进化了一亿年,竟然没有留下任何一种中间型生物的化石,实在是令人难以想像!进化论的那一套假设,不管说得多么天花乱坠,也无法构成一套能自圆其说的理论来解释这一亿年的鸿沟。然而这些事实却完全符合创造论的模式。

主要鱼类各纲之间的明显差别

细读罗氏(Romer)的《脊惟动物古生物学》(Vertebrate Paleontology)(注11) 之后,所得的唯一结论是:鱼类各大纲之间的差异既清楚又明显,他们之间并没有中间型生物的存在。最早的化石鱼属於圆口纲(Class Agnatha,或译作无颚鱼纲),这一纲脊椎动物中最古老的代表有两个目(Order),即介皮目(Osteostraci)和异甲目(Heterostraci),这一类动物都有硬壳性的甲骨(骨板),而且大多具有骨质鳞片。关于它们的起源,罗氏曾说:“志留纪晚期和泥盆纪早期的沉积岩层中有无数不同型态的鱼类化石,显然在此以前,必定有过一段很长的演化史,然而,我们对那一段演化史却一无所知。”(注11之15页)

罗氏描述介皮目说:“我们第一次看到这些介皮目鱼类时,发现它们早已存留了一段很长的时间,而且已经明显的分为不同的种类 (第16页)。”罗氏曾提到异甲目说:异甲目与无颚鱼纲的其他型鱼类并无密切关系。假如这些异甲日鱼是演化来的,它们必须经过一段很长的演化期。但是,异甲目化石正如介皮目一样,是突然出现的,没有任何演化祖先的踪迹。 盾皮纲尤其令人伤脑筋。盾皮纲主要包括六种形状怪异的鱼。罗氏说:“事实上,这几种鱼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共同特征,唯一的共同特征是它们都很特别,别树一帜(第24页)。”他又说:“它们都出现在志留纪与泥盆纪之间,而这个时期正是我们所期望的鲨鱼和高等硬骨鱼类应该出现的时期。我们原本期望看到一些与我们进化构想相符合的‘综合型’生物,但是,我们是否在盾皮纲里见到所企盼的‘综合型’了呢? 结果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们所见到的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生物,它们不属于任何类型,乍看之下,它们似乎是无宗无源的突然发生的,且与其它后发生的较高等的生物扯不上宗源关系。事实上,盾皮纲鱼类存于泥盆纪是一件极令人困惑的事,如果这些鱼类不存在,情况反而简单得多(第33页)。” 然而,它们确实存在!它们存在的事实不但不支持进化论,反倒和进化论的模式相抵触。

较高等的“正统”鱼类,其构造比较有系统,易于辨识,它们都具备成对的鳍和分化完全的颚(Jaws),它们分为软骨鱼和硬骨鱼两个纲。

过去,有人主张,没有硬骨骼的软骨鱼代表着一种原始的状况,是硬骨鱼的进化祖先。罗氏很不同意这种看法,他引化石记录中最后出现的鲨鱼为例说:“事实上,证据恰好与假设相反;软骨鲨鱼并不比硬骨鱼更原始,反而更退化;它们的演化正如其它各种型态的鱼类,都有骨骼减少的趋势;它们在演化上的祖先应该是那些较原始、有硬骨、且有颚的盾皮纲鱼类。然而,我们所知道的盾皮纲鱼类中还没有能被认作软骨鱼类祖先者,但是我们曾注意到一些特殊的长叶鱼类(Petalichthyids),他们的型态看起来像骨骼减化过程中的中间型。也许有一天,当我们对早期泥盆纪盾皮纲鱼类的认识有所增加后,我们就能将介于硬骨鱼类和软骨鱼类之间的鸿沟连接起来(第38页)。”在此以前,罗氏曾论到盾皮纲鱼类说:“我们必须认真考虑,鲨鱼和其它生物可能是由这不可能为其祖先的生物演化而来(第34页)。”罗氏坚持“特殊创造”不能算是物种起源的科学理论,但是他却愿意借助“不可能的祖先”来支持他自己说不通的理论。考虑创造模式的可能性,应该比诉诸“不可能的祖先”更合理才对。

罗氏论到典型的硬骨鱼的化石时说:“这些化石出现得极其突然 (第52页)。”后来,他又说:“对硬骨鱼类的共同祖先,我们仍旧一无所知。在前面,我们也曾提到过硬骨鱼类两个亚纲的各种特征,在我们第一次看到这两个亚纲鱼类时,它们这些特征也早已是界限分明的了(第53页)。”

化石记录中找不到鱼类各大纲的祖先及纲与纲之间的中间型生物,因此,就证据而言,所谓的进化祖先及中间型生物,都只是查无实据的揣测之词。既然如此,又怎能辩称进化论模式对这类化石证据的解释比创造模式更科学呢?

综结:

扼要的说,化石记录已经显示出高等复杂生物都是突然出现的,见不到它们演化上的祖先。这个事实是进化论者无法解释的谜。但是,创造论者试问:“还有什么比化石记录已显示出高等复杂生物都是突然出现的”这句话更能证明创造论呢?而且,在主要的各型无脊椎动物之间;在无脊椎与脊椎动物之间;在主要的鱼类各纲之间;化石中并无中间型生物出现,这岂不是石头在呼喊:“是神创造的!”吗?

  第四章  参考文献

1.G.G.Simpson, in Evolution after Darwin, Vol. 1. The Evolution of life, ed. by Sol Tax,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p.143 (1960).
2.P.Cloud,Science,Vol.160, p.734 (1968).
3.D.Axelrod,Science, Vol.128,p.7 (1958)
4.P.Cloud,Science,Vol.148,p.27 (1965).
5.M.N.Bramlette,Science,Vol.158,p.673 (1967).
6.W.H.Bradley,Science,Vol.160,p.437 (1968).
7.A.E.J.Engel,B.Nagy,L.A.Nagy,C.G.Engel,G.O.W.Kremp, and C.M.Drew,Science,Vol.161, p. 1005 (1968).
8.T.N. George, Science Progress, Vol. 48, p. 1 (1960).
9.G.G.Simpson,The Meaning of Evolution, Yale Universily Press,New Haven, p.18 (1949).
10.E.G.Conklin, as quoted by G. E.Allen. The Quarterly Review of Biology, Vol.44, p.173 (1969).
11.A. S. Romer, Vertebrate Paleontology, 3rd Edition,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p.12 (1966).
12..F. D. Ommaney, The fishes, Life Nature Library, Time-Life, Inc., New York, p.60 (1964).



 
化石否定进化  
 第五章
 从鱼类到哺乳类的化石纪录 

化石中找不到鱼鳍演化为脚的纪录

根据进化论所假想的演化过程,两栖类被认为是鱼类演化来的,而这过程需时数百万年,也需经过很多中间型生物。

仅管有人致力于从化石中找出这些中间型生物,鱼类与两栖类之间的中间型至今仍旧渺无踪影。鱼和两栖类之间被认为与之最相近的两种生物,是图二所示的【鱼被属】(Ichthyostega)两栖生物和被视为其祖先的总鳍鱼类扇鳍目的鱼(Rhipidistian crossopterygian fish)(图二) 。然而两者间却有街接不上的鸿沟,这个沟至少需几百万年的时间,并经过无数中间型的演化才连得起来。这些中间型生物应该逐渐改变,由鱼的胸鳍和腹鳍演进成两栖类的前后肢,同时其它鳍也应该渐渐消失,并增加一些适应陆地生活的器官和组织。

事实的真象究竟如何呢?在这种总鳍鱼类和鱼被属之间,竟连一个中间型生物——介于有鳍有足之间的生物——都找不到。鱼被层的肢与肢带已明显的具备两栖类的基本形态,毫无由鳍演化而成的迹像。

图二:鱼被属 (Ichthyostegid)的两栖类及其假想之进化祖先总鳍纲鱼外视图

为何总鳍鱼类扇鳍目的鱼会被认做两栖类的祖先呢?最主要的理由是:找不到比它更好的了。进化论者找遍了各种鱼类,却找下到一个介于鱼与两栖类之间的代表,只好勉为其难的把这种总鳍鱼类的鱼算做最可能的两栖类的祖先。主要是因为这种鱼的颅骨的某些特征与两栖动物的鱼被属相似;它们具有复杂的拱形脊椎,这种脊椎也是鱼被属两栖动物及另一些迷齿首目生物(Labvrinthodonts)所具有的,而且这些鱼的鳍中有骨骼,进化论者认为两栖类的四肢可能就是从这个鳍演化来的。

根据罗氏(Romer)的说法,泥盆纪时代(泥盆纪被视为鱼类演化成两栖类的时期)的周期性干旱,是促成鱼类演化为有足的两栖类的环境因素,干旱的河川及湖泊迫使总鳝鱼类(它们被认为已具有了肺)往它处寻找水源。由突变所产生的一些品种——能在陆地上较自由地移动者,乃适者生存的存留下来,经过几百万年,以一连串有利的突变,终于演化为两栖类。(注1)

这个说法乍听起来头头是道,却经不起事实的考验。两栖类是在泥盆纪晚期出现的,如果它们的祖先是总鳝鱼类的话,它们的演化应该发生在泥盆纪的早期——总鳍鱼类繁生的时期。如果罗氏的说法一—两栖类是在泥盆纪时期由鱼类演化而来——正确,则泥盆纪时期应该是总鳍鱼类及其它淡水鱼死灭绝种的时期,然而化石资料恰恰与此相反。

另有三目两栖类出现在密西西比纪早期,这三目的两栖类在密西西比纪时期即已各自具备它们复杂的特征,因此它们的演化应该和鱼被属一样发生在泥盆纪时期。当时的环境因素(即罗氏所说的周期性干旱)如何影响了鱼被属,也必然影响了这三目的两栖类,它们必然也是由总鳍鱼类或鱼被属演化而来。然而这三目的两栖类却没有一个像总鳍鱼类及鱼被属一样,具有拱形的脊椎,相反的,它们的脊椎是较原始的荚椎型(Husk type)。既是这样,怎么可以把拱形脊椎当做鱼与两栖间演化的桥梁呢?

这三目中隐肢目(Aistopoda)的体形像蛇,有上二百个脊椎骨,此目的动物大多无脚,也无胸带骨(Pectoral girdle)及腰带骨(Pelvic girdle)的痕迹。另一个游螈日(Nectridea),其身体细长如隐肢目,也没有四肢。倘若有足的鱼被属或其相似型态的两栖类是所有两栖类的祖先的话,那么,正当它由总鳍类演化到具有四足以供爬行的同时,它自己的后代隐肢日和游螈目却相反的忙于把四肢演化掉!

什么样的环境会造成鱼被属长出四肢,而同时却令隐肢目及游螈目的“足”消失?为什么化石纪录所见到的竟是一批分化已臻完全,但形态却迥异的生物,而且找不到任何中间型?

现存的两栖类共分三目,即有尾目(Urodela或Caudata)如蜥蜴和蝾螈;无肢目或盲螈日(Apoda或Caecilia)如Apodons,状似蚯蚓、无足;以及无尾目(Anura or Salientia)如蛙及蟾蜍,它们属于最高度分化的陆居脊椎动物,有长长的后腿,但是无尾。这些现代两栖类的脊椎都是较原始的荚椎型(Lepospondylous) ,而非被认为是由总鳍鱼类进化为两栖类的拱型脊椎。而且现代的这三目(属于平滑两生亚纲 Lissamphibia)和古生代的两栖类之间,我们也找不到任何中间型。论到平滑两生亚纲,罗氏说:“它们与古生代两栖类间有一个进化上的鸿沟,是化石连不起来的。”(注2)化石纪录也丝毫不能显示这三目的两栖类来自同一祖先。

鱼与两栖类间的鸿沟(如前述总鳍鱼扇鳍目及还有鱼被属之差异) 、所有古生代两栖类的各目,当它们首次出现时已具备各别特征、以及古生代两栖类与现代两栖类间没有中间型存在的这些事实,根据这些,若是有人相信这些生物是进化来的,真是不可思议。这些事实完全符合创造论倒是真的。

所谓的两栖类——爬虫类———哺乳类的演化过程

在两栖类和爬虫类之间以及爬虫类与哺乳类之间,被认为确实有纲与纲之间的中间型生物存在。但这些纲只是在骨骼方面极相似而在化石中保有它们骨骼的那几个纲。

从没有脊椎变成有了脊椎;从鱼变成有脚有腿的四足动物;从不能飞的变成能飞的;这些改变都必须有构造上的彻底转换。如果这些转换是经由演化而成的,则化石纪录应该能提供一连串可辨识的中间型。反言之,如果创造模式正确,则这些中间型生物应该不存在,而必留下明显的缺环。

两栖类与爬虫类之间以及爬虫类与哺乳类之间的情形恰如后者,尤以两栖类与爬虫之间为甚。虽然通常分辨两栖类和爬虫类可以根据骨骼的特征,但是根据柔软组织的差异来分辨二者却更容易些。事实上最重要及确切的分辨方法是爬虫类的卵有羊膜(Amniote)而两栖类的没有。

哺乳类可供鉴别的特征也是根据软组织的解剖和生理,包括生殖方式、温血、横膈式呼吸、哺乳及毛发等。

爬虫类和哺乳类在骨骼方面有两处很明显的差异,然而这两方面的差却从来没发现过中间型。所有哺乳动物,无论是现代的或古代的,其下鄂两侧都只是一块骨头,而听骨却有三个——砧骨、鐙骨和膇骨。虽然有一些化石中的爬虫类,它们的下颚骨较小,数目也比现代爬虫类的少,但是,每一种现代的或化石的爬虫,其下颚至少是由四块骨头拼成的,而其听骨却只有一块——鐙骨。

举例来说,从未有人发现过,具有两三块下颚骨,或两块听骨的,介于爬虫与哺乳类之间的中间型;也未曾有人试图解释,若先拆开这些中间型生物的下颚骨再行重组时,它们将如何咀嚼东西?或者,若将下颚的两片骨头迁升至内耳时,它们要怎么听!

再者,若要化石纪录与进化论模式所预测的吻合,各类动物出现之先后必须符合其预测。然而,依据目前所有的化石资料,两栖类、爬虫类及哺乳类出现的先后时序却与进化模式所预测的相去甚远。

被认为介于两栖类与爬虫类之间的两种动物是:塞莫利亚(Seymouria译音)和达代提斯(Didactes译音) ,它们出现在三叠纪早期,按进化论的时序,它们比爬虫类祖先该出现的时序迟了至少两干万年。而属于祖龙目(Cotylosauria)的那些所谓爬虫类的“主枝” (Stem reptiles) ,并非出现在二叠纪或更晚的时期,而是出现在二叠纪之前的宾夕尼亚纪。

事实上,属合弓亚目(Synaplide)的那些被视为哺乳类祖先的“似哺乳动物”的爬虫类,它们出现在宾夕凡尼亚纪甚或更早。如此一来,爬虫类的“祖先”,塞莫利亚和达代提斯不但比爬虫晚几千万年出现,同样地比哺乳动物的“祖先”晚出现几千万年。

根据进化论者的假设,哺乳类较虫类高等,出现在爬虫演化史的末期。如果这个说法正确,则演化为哺乳类的那一枝爬虫类便应该出现在爬虫演化史的末期。然而事实恰好相反,合弓亚目出现于爬虫史的最初期而非末期,甚至在古生恐龙出现之前,它们即已开始走下坡。

根据罗氏,三叠纪时合弓亚目爬虫类的数目已开始减少,到了三叠纪末期几近绝种,此后又隔了几百万年,其哺乳类的后代才崛起。(注3)如果“天择”是决定演化的一个因素,而天择又指的是最适应的品种产生最多的子代的话,则上述的历史(如果正确的话)似乎在说明,由爬虫类演化到哺乳类与天择完全扯不上关系。

由此可见,支持两栖类→爬虫类一>乳类哺乳演化的证据,实在只是一厢情愿的想像,而非根据化石的纪录。

飞翔的开始——进化论难解的谜

飞翔开始的问题将是进化论和创造论争议中最好的考验。每一种不能飞的动物若要演化到能飞的话,全身各部都必须经过改变,这些中间型的化石应该是易于辨认的。此外,飞翔的演化被分成四次,而且各自依不同的方式完式——昆虫、鸟类、哺乳类(如蝙蝠) ,及爬虫类(如已绝种的翼龙) 。每一种飞翔动物的演化都需时好几百万年,因此它们也必定会各自有无数的中间型。然而在这四种会飞的动物中,至今尚未发现任何一个中间型生物,可以勉强地将它们连接上。

欧氏(Olson)是一位相信进化的地质学家,他曾在“生命之进化”(注4)一书中捉到: “论到飞翔,化石纪录上有一个大鸿沟” (原书180页) ;论到昆虫,他说:“昆虫飞翔的肇始几乎没有一点踪迹可寻。” (原书180页) ;论到飞行的爬虫,他说:“真正会飞的爬虫是始于侏罗纪的翼龙。虽然早期会飞的爬虫的构造较晚期会飞的爬虫简单,但却完全见不到他们的中间型。” (原书181页) ;论到鸟类,他说“始祖鸟(Archaeopteryx)是‘似爬虫’,但因它具有羽毛,所以它根本就是只鸟。”(原书182页) ;最后论到哺乳类,他说:“哺乳类最先会飞的是始新纪(Eocene Epoch)已发育完备的蝙蝠。” (原书182页)。

所以,从飞翔肇始的角度来看,没有一种会飞的动物保有连续演化的纪录。其中只有一个被当做中间型的始祖鸟,然而这个所谓的中间型根本不是真正的中间型,因为古生物学家们承认,始祖鸟是真正的鸟,它有翅、全身有羽毛、会飞(图三)。它不是似鸟非鸟的“半鸟”,它是道道地地的鸟。

葛氏(Gregory)说过:“我们知道,始祖鸟的羽毛和我们所熟知的鸟类的羽毛毫无不同之处。”(注5)论到始祖鸟,鱼鸟(Ichthyornis)和黄昏鸟(Hesperornis),贝氏(Beddard)说:“这些动物都是十足的鸟类,若要从他们的骨骸中找到鸟纲的起源,需要凭想像。(注6)自贝氏的书问世后,七十五年以来还没有发现过另一个较始祖鸟更好的、可视做爬虫类和鸟类之中间型的动物,也从未见到过任何半翅、半羽的中间型,也许这正是始祖鸟在进化论者眼中越来越像爬虫的原田!

始祖鸟被认为具有爬虫特征的部份包括:翼端爪形的附肢、牙齿、以及延伸到尾巴的脊椎。

图三:两只最原始的鸟(属始祖鸟属)的可能外观图

的鸟。如果鸟类是由爬虫类演化来的,这些特征固然可能存在,然而具有这些特征并不能证明它就真是爬虫与鸟类的中间型生物。举例来说, 目前南美洲有一种叫麝雉的鸟,学名是Opisthocomus hoatzin,其雏鸟就有一对爪子(注7),它的胸骨也很小,不擅飞翔。这鸟百分之百是鸟,却拥有两项被视为始祖鸟源自爬虫的特征。

麝雉并非现代鸟中唯一有爪的鸟。非洲有一种叫Touraco的鸟, (学名是Touraco corythaix,属Musophagidae科),它的雏鸟也有爪,而且也不擅飞翔。如果麝雉和Touraco 以化石形态被发现在某些恰合其身份的地质层,进化论者必定会把它们当做爬虫与鸟类的中间型来宣扬。然而它们是鸟,是现代的鸟!

现代的鸟没有牙齿,古代的鸟有些有,有些没有。有牙齿究竟表示鸟类是由爬虫演化来的呢?或只表示有些古代的鸟有牙齿而有些则无?事实是:有些爬虫有牙齿,也有些没有;有些两栖类有牙齿,也有些没有;连所有脊椎动物各亚门在内(鱼、两栖纲、爬虫纲、鸟纲和哺乳纲)都是如此。

如果把有牙的鸟算做原始的鸟而无牙的鸟算做现代的鸟加以推论,那么单穴目中没有牙齿的鸭嘴兽和有刺的食蚁兽应该比有牙齿的人类更进化了!然而就所有其他的观点来看,这些卵生的哺乳类却都被视为最原始的哺乳动物。然而它们却迟迟的到更新世纪才出现,依进化论的时序,如果它们是哺乳类祖先,它们的出现大约晚了一亿五千万年。那么以牙齿的有无来判断进化的程序究竟有何价值呢?

论到始祖鸟,进化论者窦奴氏(duNouy)曾说:“很不幸,从古生物学的观点来看,动物界大部份的基本型态都不呈连贯性。虽然始祖鸟的确是与爬虫类和鸟类的两个纲有连带关系, (是指它与现代的这两纲动物在解剖和生理方面有相似之处),我们仍然无权把始祖鸟的特例当做爬虫与鸟类间真正的连系者。我们所谓真正的连系是指两纲之间(如爬虫与鸟类之间)或更接近的两类动物之间,必须有明确的转变过程。一种动物若仅仅具有两种不同动物的特征,但却见不到其转变的过程,也查不出其转变的方式,就不能算是真正的连系者。” (注9)

图四:槽齿目的Saltoposuchus 罗氏及其他学者认为它是恐龙、岛、及爬虫的祖先。

史氏(Swinton)是一位精通鸟类的进化论者,他曾说:“鸟类的起源只能凭归纳法加以揣测,因为化石没有明确留下从爬虫演化到鸟类的纪录。(注l0)由他的话可知化石并不支持由爬虫演化为鸟的说法,而鸟类在化石上的出现都是突然的,正如创造论所预测的一样。

会飞的爬虫与不会飞的爬虫之间的差异尤其引人注意。图四是根据槽齿目动物(Saltoposuchus)的骨骼揣摩出的造型,槽齿目动物是一种槽性齿 (Thecodonts)动物,罗氏认为它是会飞的爬虫类(翼龙)、恐龙和鸟类的祖先。而槽齿目动物与一般被认为是鸟类祖先的始祖鸟间之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同样的,它和翼龙的两个亚目(如图五、图六所示的两型动物)之间也有极明显的鸿沟。

图五:长尾的翼龙Rhamphorhynchus

图五所示的一种长尾翼龙,嘴口龙(Rhamphorhynchus),它全身的每一处的构造几乎都是与众不同的,其最特别之处,是它的第四趾比其它三趾长得多, (所有冀龙皆如此),翼膜完全是由第四趾支持,因此第四趾绝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东西。如果翼龙是由槽性齿动物或其它陆生爬虫动物演化来的,就该有第四趾逐渐增长的中间型,然而这种中问型连影子都找不到。

图六所示的是翼龙的一种,叫做翼手龙(pterodactyloid),它们更特别。羽齿龙(pteranodon)不但有个大而无齿的喙及末端延伸的长骨冠(bony crest) ,它的第四趾所支持的翅翼竟宽达25尺!试问有何中间型生物可说明这些具有特殊构造以及其它与众不同的构造之翼龙,其进化先驱何在?这些经过千百万年,由无数过渡型动物演化而来之形状怪异的动物,竟然没有 留下半点中间型生物的化石遗迹,这怎么可能?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它们不是演化来的——它们是被创造的!

图六:巨大的飞爬虫Pteranodon
其展开之翼宽达二十五英尺
蝙蝠被认为是从不能飞的哺乳类食虫动物演化而来的, (食虫动物包括鼹鼠、刺猬) ,图七是一个化石的蝙蝠。要从鼹鼠或刺猥之流的动物演变为蝙蝠,在构造上必须经过一些彻底的改变。蝙蝠五根指头中的四枝比起一般正常的手指要长得多,用来支持翼膜。如果蝙蝠是从食虫动物或其它动物演化来的,必定可以找到中间型生物,说明蝙蝠的这些特征和其它构造上的特征的起源。

一如前面所说的一样,这一类的中间型在化石中完全看不到。图八被认为是目前所知蝙蝠遗骸中最古老者,据估计约为五千万年之物,原著中曾述及尚未发现过比这更古老的蝙蝠。

图七:化石蝙蝠 Palaeochiropteryx 之骨骼

图八包括该蝙蝠骨架的照片,以及根据此骨架所绘出的蝙蝠的样子。

这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蝙蝠。若问它是什么东西,答案是:百分之百得蝙蝠!蝙蝠和它演化祖先间的中间型生物完全阙如的这个事实,若按进化论的解释则实在无法回答蝙蝠到底是何时、何地从何物以及如何演化而来等一连串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问一个问题:就飞翔之肇始来说,化石的证据到底比较支持进化模式还是创造模式?对我们来说,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一个已知的事实与创造论所预测者相抵触,而确切的证据却总是与进化论所预测者格格不入。如果进化论足以说明这些生物的来源,这些构造特别的动物的中间型应该极易辨认,也应该很容易发现,然而我们却连一个也找不到。难道是化石在故意为难那些相信进化的古生物学者不成?铭刻在石头上的历史纪录可说是在大声呼喊着:创造!

图八:最古老的蝙蝠化石的像片。展开之翼及伸展之足是外加的绘作。

啮齿类——最多产的哺乳类也无法支持进化的证据

啮齿目动物是另一批可供研究进化的理想对象。此类动物其属和种的数目,比所有其他哺乳类的总和还多。不管在任何环境下,他们都很繁盛。如果有哪一类动物可以提供中间型线索的话,当推啮齿类。

论到它们的起源,罗氏曾说:啮齿类的起源是一个难解的问题。第一次出现的啮齿类是更新世末期的(Paramys)属,此Paramys属虽然相当原始,却已是典型道地的啮齿动物,充分具有啮齿目一般的特征。根据假设,它们是一些较低等且有胎盘的食虫动物演化来的,但是其中间型生物却从未被发现过。”

此外,基本的啮齿类之间,也没有中间型的化石。举例来说,罗氏说:“海狸(beaver)可能是由原始松鼠(Sciuromorph)演化来的,但二者之间却没有过渡型(Anectant type),以证明松鼠与最古老的渐新世海狸之间的关系。”

罗氏论到原始豪猪(Hystricidae)时说:“从渐新世末期到中新世,虽已有一些类似动物的化石,但从化石上却看不出它们与其它啮齿动物的关系。”;论到“岩石鼠” (Petromus)时说:“我们对岩石鼠的祖先几乎一无所知。” ;论到类鼠兽(Theridomyoidea)这个超科(Super family)时说:“目前我们尚不知道它的来龙去脉”;论到兔形类(Lagomorphs) (野兔和家兔,它们曾一度被归类为啮齿亚目,现已另成一目前兔形目) ,罗氏不得不承认:“兔形目动物与其它有胎盘的动物关系并不密切,而且它们之中最古老的动物从一开始就已充分具备了兔形目的主要特征。

由上文我们看到,如果进化的事实确实发生过,啮齿目动物应该是最能支持进化论的动物,然而相反的,它却提供了对进化论非常不利的证据。

  第五章  参考文献

1.A. S. Romer,Vertebrate Paleontology, 3rd Edition,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p.36 (1966).
2.Ibid., p.98.
3.Ibid., p.173.
4.E.C.Olson, The Evolution of life, The New American Library,New York,1965.
5.W.K.Gregory,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 Annals,Vol.27,p.31 (1916).
6.F.E.Beddard,The Structure and Classification of Birds, Longmans,Green and Co.,London,p.160 (1898).
7.J. L.Grimmer,National Geographic,p. 391 (September 1962)
8.C.G. Sibley and J. E. Ahquist,Auk,Vol. 90,p. 1 (1973).
9.L. duNouy,Human Destiny,The New American Library,New York,p.58 (1947)
10.W. E.Swinton, in Biology and Comparative Physiology of Birds, ed by A.L. Marshall,Academic Press,New York,Vol.1,p,1 (1960).
11.A.S.Romer,Ref.1,p.303.



 
化石否定进化  
 第六章
 人的起源 

人类所属的灵长目,其情况也相同(如图九)。原猴类(Prosimians)被视为灵长目中最古老的代表,进化论者相信所有灵长类都是由某一种猿猴进化来的。目前仍存在的原猴包括:狐猴(Lemurs)、懒猴(Lorises)及眼镜猴(Tarsier)。

虽然灵长目被认为是由食虫动物的祖先进化来的,但在食虫动物和灵长目之间却没有中间型生物可作为衔接。席氏 (Simons)是一位研究灵长类的世界知名的专家,他也不得不承认:“虽然近来有不少的发现,但是灵长目起源于何时何地,仍是个不解之谜o』(注1)罗氏(Romer)论到最早的狐猴时说:“显然是由未知之地移居而来”。(注2)他不得不这样说,因为古生物学家们无法根据化石得知狐猴的来源,化石记录中也完全找不到他们祖先的遗迹。

一开始我们就能看出——整个灵长目的祖先无法从化石记录中找到答案。如果灵长目是由进化而来的,就应该能看到一系列中间型生物,直追溯到它的食虫类祖先,然而,从未有人发现这些中间型,这事实恰好与创造论者所预测的吻合。

原猴类被视为广鼻类(Platyrrhines,指南美猴或新世界猴)及狭鼻类(Catarrhines,包括旧世界候、猿及人的祖先) ,但是在南美猴与其假想祖先之间却没有中间型生物。监于此,罗氏就说:很不幸,我们对南美猴的化石史所知太少。(注3)当这些动物一出现在化石中时,它们已经和今天听见的猴子一模一样了。

原猴类与狭鼻猴之间的中间型生物也没人见过。席氏承认:“虽然原狭鼻猴(Protocatarrhines)这个名词已被使用,实际上化石中并没有这种东西。”(注4)在稍后的另一篇论文中他又说“......在欧洲和北美洲(早期的原猴只出现在欧洲及北美),我们找不到一个始新世(Eocene Epoch)灵长类的化石可以视为狭鼻猴这个大的次亚目(Infraorder,包括所有旧世界高等的灵长类和人类)的租先。”(注5)

到此为止,化石记录已两度失败,提不出假想中人类进化的祖先:整个灵长目的祖先无迹可寻;较原始的原猴类与较进步的狭鼻猴类或灵长类之间,应有的中间型也找不到。

罗氏认为黑猩猩(Chimpanzee,Pan)及大猩猩(Gorilla)是近似人类的生物中最高等的动物。至于这些生物的起源,罗氏说:“有关这些被认为是人类祖先的高等猿类的化石史,我们所知道的实在少得可怜。”(注6)有些人揣测这些黑猩猩、大猩猩以及长臂猩猩(Orangutan)的祖先,可能就是在非洲、欧洲及亚洲化石中所见到的一种蛮猿(Dryopithecus),(注7)至于怎么扯上这关系,却是令人莫测高深而难以了解的。

人类学家藉这些假想的人类祖先——“似猿类动物”——能对人的起源做怎样的解释呢?皮氏(Pilbeam)说:“一般人都相当含混笼统的假定,前更新世(Pre—Pleistocene)的类人类(Hominid)是由蛮猿发展成的。” (注7)当一个科学家被迫去“假定”一些东西,而这些假定又是那么不肯定时,他必然是在无法使用科学方法的情况下,才莫可奈何的使用不科学的方法来判断、立论的。考古人类学家究竟在这个动物身上发现了些什么特征,使得他们认为它即是各类猩猩的祖先又是人类的祖先呢?

皮氏显然并不同意蛮猿是人类祖先的说法,他认为蛮猿已极度分化,分明就是属于猿类,不可能演变为人。(注8)进化论者根本还未能找到人类演化的祖先;假想中的猿及人类的共同祖先,至今尚待探究。

拉玛猿(Ramapithecus)是最早的类人类吗?

皮氏、席氏以及许多其他进化论者认为拉玛猿是一种具有某些人类特征的类人类。他们认为拉玛猿是猿变为人的中间型。虽然拉玛猿仅存留了为数极少的牙齿和牙床骨碎片,(注l、5、7、8、9)但进化论者竟能根据这一点极其残缺不全的证据想出人类的进化祖先来。

这些进化论者相信拉玛猿是人类的祖先,所根据的是下列几项观察:拉玛猿的门牙和犬齿较臼齿小(人是如此) ;他们相信拉玛猿的牙床家人类一般的呈弧形,而非猿类的U形;另外,他们也观察出牙床碎片的一些微细的解剖特征,他们相信拉玛猿的面型是前额凹而扁,但却没找到过拉玛猿的面骨或颅骨。

所以,拉玛猿被认为与人类有血缘关系的主要证据只是来自极零星片断的牙齿及下颔骨碎片的资料。最近的发现使人连这些证据也加以否定了,在此我们必须先解释清楚类人类(Hominid)这个名词 。这个理论上的名词是指人而言,也是指那些具有一些与人类相似与猿类迥异的人类祖先而言的。至于猿人类(Hominoid)这个名词则包括类人类和巨猿(Pongids)两者。因此,人和猿都被称为猿人类,但是只有人以及“似人的猿”才被称为类人类。

最近宾州州立大学一位考古人类学家,艾氏 (Eckhardt)发表了一篇论文,篇首有这么一段话:“在种类繁多的早期猿人类的化石中可否找到一个在形态上算得上是类人类祖先的生物呢?如果把基因变异性(Genetic variability)的因素考虑在内的话,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注10)

换言之,照艾氏的看法,猿的化石及似猿动物的化石中,还未能找到一个可以被认定为人类祖先的。如前所述,席氏、皮氏等,仅仅是根据几个牙齿及一些牙床骨碎片来判定拉玛猿是一种类人类。艾氏曾搜集了两种品种的蛮猿(化石猿)的牙齿和一个品种的拉玛猿(所谓的类人类)的牙齿,他用24种不同的方法测量这些牙齿,并将每种测量所得的差异范围(Range of variation)和另外两组猩猩(一组来自某研究中心,一组来自非洲赖比瑞亚的野生猩猩)的牙齿测量的结果相比较。

他发现猩猩之间牙齿的差异比化石猿牙齿间的差异更大,在24种测量结果中有14种是如此,另外有一种则是两者不相上下,只有9种测量显示活猩猩间有较小的差异。在这少数几个化石较活猩猩差异为大的情况中,两者间的差异也是很小的。由此可见,根据牙齿的测量,仅在一小群活猩猩中就有很大的差异,比起化石的蛮猿与拉玛猿之间的差异更显著。但别忘了拉玛猿所以,被视为类人类,仅仅是根据它牙齿上的特征而已!

艾氏也测量了其他五种蛮猿和肯亚猿(Kenyapithecus),而席氏和皮氏认为后者与拉玛猿类似。(注7、注11)艾氏根据牙齿大小的统计所作的结论是,蛮猿都属同一品种,没有理由把它们分成两种或更多种。艾氏进一步说:“我们也无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这段期间内有明显的类人类出现过,除非所谓的类人类只是指某一个牙齿和面颊较小的猿而言。”艾氏的结论就是说,拉玛猿看起来只是猿,在形态上、生态上和行为上都如此。

最近在衣索匹亚的高原地带发现的一个狒狒(baboon)更带来了令那些相信拉玛猿是类人类的人难堪的证据。这种狒狒(学名Theropithecus galada)的门牙及犬齿比现代非洲猿的小,它们的臼齿排列得很密,磨损得很厉害,咀嚼肌发达而有力,脸短而凹,此外尚有与拉玛猿及南方人猿(Australopithecus)相同的“似人”特征。 (注12、注13)然而,由于它是道道地地的狒狒,而且如今还活在非洲,我们可以确定它们和人类没有遗传上的关连,但它们却拥有一些被人用来断定拉玛猿是类人类的特征一颜面、牙齿、下颔骨。

具有上述特征的猿或猴诚然是少之又少,然而正因为有一个猴子确实拥有这些颜面、牙齿、下颔骨的特征,因此用这些作为断定类人类的分类特征也就失去了立场。这些事实显出光凭牙齿等特征把化石分类为类人类的方法是不可能的。

艾氏的资料和上述的那些看法,强有力地指证出拉玛猿绝非类人类,而是在攫食和生活环境上与狒狒相似的猿或猴。因此,在所谓的人与猿进化的分枝点到南方人猿(将详述於后)之间的进化鸿沟中,事实上还没有找到真正的类人类。很多进化论者相信,人类的祖先约于三千万年前由猿分枝而出,而南方人猿约活在一到三百万年前,这是用进化论厘定年代法(我们认为不正确)所测得的年代,这也就是说,大约有两千五百万年的时间可供类人类进化。然而这段漫长的时期中,竟连一个类人类的化石都未曾发现过。南方人猿(Australopithecus)是猿呢?还是猿人?

按进化论的顺序,南方人猿是人类祖先中较新的类人类。 (注14)这种类人类最初在1924年被达氏(Dart)发现,命名为非洲种的南方人猿(Australopithecus africanus),达氏指出它的颅骨有很多地方像猿,但他却相信其颅骨的某些部份(特别是牙齿)像人。[南方人猿]这个名词原意是南力的猿,达氏再三观察其牙齿后却判定它是个类人类。达氏的说法曾引起不少争论,当时大部份的学者都认为南方人猿是猿,只不过是具有某些与人相似的外观,这虽引人注意,却是无关紧要。後来达氏和布氏(Broom)也发现了另一些南方人猿。

图十 南方人猿非洲种(A.africanus) (左)及猩猩 (右)正面(图A)及斜侧面(图B)的颅骨模型

最近,李奇鲁(Louis Leakey)夫妇在非洲东部坦桑尼亚的奥尔社维峡谷(Olduvai Gorge)所发现的“东非猿人”(学名Zinjanthropus bosei)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实际上他所找到的与达氏多年前的发现大致一样。由于李奇氏的研究是由一群国家地理学社(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所支持,藉该社的杂志广为宣傅,加上李奇氏生花妙笔的报导,他在奥尔杜维峡谷的发现就被描绘成非常突出的重大发现。但是李奇氏现在承认,他的“东非猿人”只是多年前在南非发现的南方人猿的一个品种而已。

南方人猿分两种,一种较温驯,牙床骨及牙齿都较小,学名是南方人猿属的非洲种(A.africanus),另一品种称之为南方人猿属的粗犷种(A.robustus) ,其牙床及牙齿较大,而且颅骨正中央有前后纵走的骨隆起,乳状突的上缘也有骨隆起(如图十一) ,正如大猩猩和猩猩的颅骨一般。

这些动物的脑都很小,颅腔仅约500 c.c.,甚至更小,这是猩猩头脑的大小,仅及人的三分之一。无论在其它方面如何,毫无疑问的,这些动物具有猿类的脑,它们的颅骨和牙床也都和猿相似,特别是在粗犷种的南方人猿更明显。

在所有的证据中,牙齿的排列是最易辨认的一项,这也是古生人类学家用来鉴别类人类的依据(图十二)前排的门齿和犬齿很小,而且牙齿的排列呈弧形(与人相似)而异于一般猿齿的U形。牙齿的形态在很多方面也像人而不像猿。不过,他们却有很大的臼齿和前臼齿,连那较温驯的非洲种也是如此。这些非洲种南方人猿(A,africanus)的体重虽然仅有60—70磅左右, 近乎一个小黑猩猩(Chimpanzee) 的重量,它们的臼齿却比大黑猩猩(Chimps)及猩猩(Orangs)的更大,跟大猩猩(Gorilla)的臼齿一样大,而大猩猩的体重有时可达400磅重。由于臼齿大,牙床也很大,尤以粗犷种的南方人猿(A.robustus)为甚。

图十一雄性南方人猿粗犷种 (Australopithecus robustus)的颅骨碎片凑成之外形。现在已知 粗犷种南方人猿及非洲种南方人猿实为同一品种之雄性及雌性。

这些动物的一些骨盆碎片,四肢和足部骨头曾被人发现过,根据这些骨片,进化论者一致认为南方人猿是直立行走的。但是,最近李奇理(Richard Leakey. 李奇鲁Louis Leakey之子)发表了一些资料显示南方人猿是长臂短足,用指头关节著地行走(Knuckle-Walker)和非州现存的猿相似。(注15、注16)这儿要补充说明一点,李奇理相信且可证明, 另有一种与南方人猿同时期,是他父亲所发现且称之为巧手人猿(Homohabilis)的猿,却是直立行走的。

此外,李奇理研究的结果也显示非洲种和粗犷种的南方人猿并非两种不同的品种,而是同一品种的雌雄两性。因此原本认为粗犷种是较原始的猿,后来进化为较温驯的非洲种,而后再进化为人的这种说法也被否定了。

进化论者相信南方人猿是类人类,是人类的祖先,主要乃是根据他们的齿列和直立行走的方式。假使李奇理的说法正确,那南方人猿的行走方式是道地的猿式,至于他们的齿列……,他们说得不错,它们前排的牙齿较小,臼齿很大很宽,牙床骨也大,有些甚至大得出奇,然而,如前所述,有一个现代狒狒(学名Theropithecus galada) ,其牙齿、下牙床和面部特征中有许多都和南方人猿相同,这个事实严重地影响了靠牙齿作为判断南方人猿是类人类的说法。

综合上述,再加上南方人猿具有像猿脑般大小的脑腔,我相信它们只不过是一种异常的猿,也许是生活环境与狒狒相似的一种。甚至连有些进化论者也相信南方人猿只是一种特殊的猿类,例如:有一位很有名的进化论学者蒙氏(Ashley Montagu)就说过:“所有南方人猿的颅骨的形态都极像猿……南方人猿有太多特别像猿的特征,可见他们不可能是直接演变成人类的血缘祖先或其派系。” (注18)鲁氏 (Robison) (注19) 及一些学者(注14)曾认定巧手人猿(H.habilis)实在就是非洲种的南方人猿。如果他们说的对,巧手人猿也就不可能是直接演变成人类的血缘祖先。

图十二 雄性南方人猿的颚骨及牙齿排列
图十三 雄性南方人猿被两位化论者绘出之不同外貌

爪哇人

虽然有些人认为在奥尔杜维峡谷曾发现直立人猿 (Homoerectus)遗留下来的骨片,但是有关直立人猿的故事却起源于另一个地方。

一位荷兰医生杜氏(Dubois)曾确信人类进化史上的缺环应该可以在东印度群岛找到,他便加入陆军,申请到爪哇服役,并在那里开始他的调查。1891年他在苏罗(Solo)河岸靠近春霓村(Village of Trinil)找到一块颅盖骨,那块颅盖骨的凹度很浅(前额斜度很小) ,眉脊高高隆起。据杜氏估计,其颅径容量约为900c.c.,约为现代人的三分之二,然而仅凭一片颅盖骨是无法估量颅腔大小的。

一年后,在距离他找到颅盖骨约五十尺处,他又找到一根人类的大腿骨,杜氏毫无根由的就认定这腿骨与颅盖骨出自同一个个体。他把两者并列,并称之为直立猿人(Pithecanthropuserectus) 。大约在同时杜氏又找到两个臼齿,他把这两颗牙齿也列入他最初的报告中。1898年他又找到一颗前臼齿,他认为这也应该和前述各物并在一起,这个被拼凑起来的标本就成了有名的爪哇人。进化论者估计爪哇人的年代约在五十万年前。

1895年杜氏在荷兰来登城(Leyden) 的国际动物学会议中展出这些标本,当时的权威人士对杜氏的报告意见不一,颇具疑问。英国动物学家们认为那是人的遗骸;德国学者认为那是猿骨;法国学者则认为那是介于人与猿之间的动物遗骸。

杜氏隐瞒了一件事,就是在原地附近的Wadjak(地名)的相同地层中,他曾找到两个完整的人类颅骨(称为Wadjak头颅骨) ,其颅腔约为1550—1650c.c.,较现代人之颅腔略大。如果当时他把这个发现也公诸于世,那一定会使爪哇人即人类进化之缺环的说法遭到非议,甚至完全粉碎。直到1922年,当别人要公布类似的发现时,杜氏才宣布他在30年前就曾发现了Wadjak头颅骨。杜氏这种做法——不让别的科学家知道Wadjak头颅骨,只展示“猿人”的骨头——实在是不诚实之学,等于有计划地蒙蔽世人以图建立爪哇人即猿人的骗局。

杜氏去世前,也就是他已经让大多数进化论者相信爪哇人是似人的猿类之时,他自己却改变态度,宣称他的爪哇人只不过是一只大的长臂猿(Gibbon)。

布氏(Boule)和华氏(Vallois)(前者曾任法国人类考古学院 French Institute of Human Paleontology 院长,是世界上研究颅骨化石的权威人土之一)曾经就杜氏的颅盖骨细加研析后说:“整体观之,这些骨头与猩猩及长臂猿的极其相似注20)他们的报告中提到方肯氏 (Von Koenigswald)鉴定那两颗臼齿是猩猩的;小臼齿是人的。(注21)换言之,那些牙齿和颅盖骨并不属于同一个主人。

1906年另一队研究人员在杜氏发现颅骨的地方大事挖掘,他们挖了一万立方尺的土,却找不到一片类似的骨骸化石。1936—1939年方肯氏在桑吉伦(Sangiran,就是距杜氏挖出颅盖骨的春霓村约四十里处)做进一步调查,找到一些牙床骨碎片(有些上面没牙齿)、破损的颅骨和一片颅盖骨,但没有找到四肢骨骼,方肯氏给它们定名为猿人二号、三号及四号(Pithecanthropus II、III & IV)。

布氏和华氏都认为在桑吉伦挖出的颅骨和杜氏所找到的猿人颅骨(注20)具有相同的特征,而他们也说过后者与猩猩及长臂猿的相似(见前两段) 。方肯氏在桑吉伦所找到的牙床骨中,有一个下颔骨上有几颗牙齿是完整的,根据他们的观测,这些牙齿各方面都像猿不像人。(注21)

布氏和华氏对于杜氏先后在春霓村所找到的股骨(Femur)和股骨碎片细加研究后,断定他们与人骨无异,他们的结论是:“如果只看颅骨和牙齿,我们应该说它们属于类人猿类(Anthropoid),或属跟类人猿很类似的动物;如果只看股骨,我们应该说它们是人的骨头。”(注22)

由此可见“猿人”所以被认为与猿相异是因为把人的股骨和猿的一些骨头混为一谈的缘故。杜氏及其他进化论者为了想找出一个“缺环”,就把人的股骨和猿的颅骨混为一谈,这种做法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当时杜氏所找到的大臼齿和小臼齿分别属于猩猩和人,他为什么硬要把股骨和颅骨当作同一个动物的呢?别忘了,杜氏自己对当时的情景比谁都清楚,末了连他自己都否定了“猿人” ,并且重新认定那颅盖骨是属于一个巨大的长臂猿的。因此,我们确信所谓猿人是一种很像人的动物的说法应被废弃,置之高阁。

北京人

如果一个人轻易接受教科书和科学报导中有关北京人的论述,他会相信北京人——一个很类似人,或具有很原始外貌的人——确实存在过。例如,图14的颅骨模型以及根据此模型所塑造的“臆像” ,看起来实在像现代人,很难说它不是人类。但是仔细研读有关北京人的报告,会发现很多理不清的疑难:对资料的分析与研判过分主观;骨之化石颇为奇特而且是以很不自然的方式出现;几乎全部北京人化石均已失踪等等。

1920—1930年间,在北京附近约25里处的周口店找到了三十个颅骨,十一个下颔骨以及大约147个牙齿。四肢骨很少,只是些不完整的碎片,其它遗骸完全不见。最初只找到一颗牙齿,然而当时协和医学院的解剖教授步达生博土(Dr.Davidson Black) 也不等其它证据,就宣布他已在中国找到一个古代的类人类,一个似人的动物。他称之为北京种中国猿人(Sinanthropus pekinensis) ,即后来著名的北京人。

据说这颗牙齿以及后来找到的骨头都是从石灰石绝壁的穴洞中找到的。这些穴洞被称为“下穴” ,因为在绝壁的较高处还有“上穴”,其中发现了另外十个动物的骨骸,这些骨骸后来全部被鉴定归属现代人。但是实际上。在石灰石绝壁上,无论高处或低处,是否曾有穴洞的存在,都是大有问题。这一点在后文中我们将再论及。

图十四 北京人模型(A.B)及颅骨模型(C)

尤其重要的是,当时搜集到的标本除了两颗牙齿外,其余全部在1941—1945年间遗失,迄今仍是下落不明。这个事实严重的影响到这些资料的价值。关于化石的失落,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广被采信之说是,中日战争期问,有关方面试图将标本由北平撤运往美国海军陆战队某单位,却在途中失踪,也许是被日军拦劫去了。但这些说法都不能证实,因此至今无人知晓这些标本的下落。

因此,我们只能完全仰赖塑制的模型和少数研究者的报告及论述,而这些研究者全都是相信进化论的,他们深信人是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来。但是根据少量而且不完整的资料来塑制标本并做揣测性的描述,往往与研究者主观的看法——认为这些标本应该有什么形状——有不可分的关系,即使他是一个完全诚实又尽量客观的科学家也不例外,更何况有很多资料显示,当时对周口店所发现的化石的评估及研判是很不客观的。如果今天把所存留有关北京人的证据提到法庭上请法官判决的话,一定会被指为道听途说,不足为凭。

值得一提的是,大约在这同时,另外两个有名的“化石人”也曾被提出,其中之一竟然是误把猪的牙齿当做“化石人”的牙齿;另一个则错把现代猿的牙床骨认作人的了。

1922那年,一位颇负盛名的古物学家奥氏(H.F.Osborn)和另外几位权威人士宣布,他们在美国内布拉斯加州西部找到一颗牙齿,这颗牙齿具有猩猩、猿人及人类三者的特征。这诚如马克吐温(译者注:Mark Twain,美国幽默大师之一)所说:“科学实在有趣,它是一项一本万利的玩意儿,只需一点点的资料作本钱,居然可以换来那么长篇大论的利润” (156页Life on the Mississippi)。

奥氏等人无法决定那颗牙齿的主人究竟是似猿的人还是似人的猿。他们给它取的学名是Hesperopithecus haroldcookei,也就是一般所谓的“内布拉斯加人”。在伦敦新闻画刊(London Illustrated News)上也刊出过这个动物的臆像。 (注23)在这画像中,内布拉斯加人看来与现代人酷似,只是略带一点野蛮粗犷的样子。到了1927年,经过更多标本的搜集和研判,才决定那个动物并非似人的猿,亦非似猿的人,而是一只绝了种的美洲野猪。 (注24)这可真算是一只猪开了进化论者的大玩笑,耍了他们一场“猴”戏。

1912年大英博物馆馆长吴氏(A.S.Woodward)和另一位业余的古生物学家道医师(C Dawson)联合宣布,他们发现了一块下颔骨和一块不完整的颅骨。这些标本是道氏在英国皮尔当(Piltdown)附近的一个碎石坑中找到的,那块下颔骨很像是猿猴的,但牙齿不像,从牙齿磨损的情形来看,像人的牙齿,不像猿的,而颅骨却酷似人的。

这两块标本被摆在一起且定名为欧州猿人属的道生种 (Eauthropus dawsoni) ,也就是众所周知的皮尔当人(Piltdown man),估计约为五十万年前的。虽然当时有少数专家们,如布氏(Boule)和奥氏(Osborn) 反对他们的做法——把似猿的下颔骨和似人的颅骨混在一起——但是,当时闻名世界的权威人士都一致接受这种说法,认为皮尔当人是人类进化史上确存的一环。

到了1950年,鉴定化石年代的新方法出现了,就是藉著测出化石骨由土中所吸取氟的含量来判断化石年代的方法。以这种方法测皮尔当人下颔骨时,发现骨中几乎完全不舍氟,这表示它根本不是古生物的化石,而是非常现代的骨头。至于颅骨则确实含有一些氟,只是其年龄顶多也只有几千年而非五十万年。

有了这样的结果之后,学者专家们才对这些骨头作了严谨审慎的察验,他们发现这些骨头曾被含铁的化学药品涂抹过,使其看起来年代久一点;牙床上的牙齿也有剉损的痕迹,好像被剉刀剉削过。换句话说,皮尔当人成了一出十足的骗局,是把现代猿的下颔骨和人的颅骨化装修饰后使其看似猿人的骗局,这种赝品竟然愚弄了大多数的当代大师!这出几乎成功的骗局说明了一件事:科学家们和一般人一样,很容易找到“心向往之”的东西,不管那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

有了这些历史教训,让我们再回头来研究北京人。我们先要看看进化论者对北京人化石的说法,然后再探讨创造论者的看法。我们将选用布氏(Boule)和华氏(Vallois)所写的“化石人』 (原书Les Hommes Fossiles)一书,做为进化论的代表,他们俩在这书中用了不少篇幅(130—146页)讨论北京人。

最初找到的北京人化石是1921年在周口店附近一堆含骨骸的洞穴中所发现的两颗臼齿,第三颗臼齿是1927年找到的,找到后就交给了步博士(Black) 。如前所述,北京人就是根据这一颗臼齿而定名的。1928年,负责挖掘的中国古生物学家裴文中博土也找到一些颅骨碎片、两个下牙床和很多牙齿,这些发现立刻由步博士写成论文发表了。1929年裴博土又挖掘出一片很完整而像猿人的颅盖骨。1929年后,中国的地质调查所(Geology Survey of China)负责在该处作有系统的挖掘工作,前面所述及的北京人化石都是在那个时期收集到的。

据说在那片石灰岩绝壁之巅曾有一个很大的山洞,这个说法是因为挖掘处的表层穴土约有150尺厚,且宽达100码,后来洞顶塌陷,落石掩埋了原有的穴土。

北京人的骨骸在不同层次的穴土中被发现,各种动物的化石(约100种不同动物的骨骼)都均匀地分布在这150尺厚的穴土中,由各方面观察,在各层穴土中的北京人遗骸都具有相同的特征。如果穴土的形成果如上述,而这些骨骸的发现和描述均为正确,也就是说在那150尺地层形成期间,北京人和当地的动物都不曾发生过形态上的变化。

所有的颅骨都是破损而且都缺了下颔骨。除了前述的颅骨之外,1936年德裔美籍的古生物学家魏登瑞博土F.Weidenreich所率的探测队又挖到另外三个颅骨。

布氏和华氏对颅骨三号(即最先找到的颅骨)曾详加描述,(他们去过周口店,亲自察验过这些骨骸),根据布氏的研判,颅骨三号是青年人的颅骨,但魏氏却认为那是属于一个八、九岁孩子的。布氏和华氏认为,由颅顶及侧面看来,这颅骨三号很像猿人(Pithecanthropus);山外观看来,颅骨二号更像猿人,两人的结论是:“整体观之,北京人的颅骨的结构非常像猿(136页。”他们后来又报告说,1936年在L一区找到的另外三个颅骨和上述的颅骨具有相同特征,只是更像猿一点;布氏在1937年的论文中则说北京人的颔骨“与猿相似”。(注25)

较早发现的颅骨,据估计其颅腔容量约为900c.c.(这当然只是略估),1936年找到的两个颅骨颅腔较大,约有1200C.C.,布氏和华氏还指出这体积介与于人与高等猿类之间。

布华二氏描述下颌骨:除了牙床排列像人的弧形而不像猿的U形之外,包括牙齿在内的一切外观上的特征都像猿类。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在犬齿与门齿之间没有空隙,而猿类通常有此空隙, (但也有例外)。其它似猿之处则有:上排犬齿特别大,长得像小象牙,比其它牙齿突出一大截;下排犬齿很像大门牙等。由上可见,除了少数的几个例外,牙齿和牙床骨的构造特征都与猿相似,然而布氏和华氏却根据这较少的例外认定它们的主人比任何已知的猿类更接近人类的血缘。

布华二氏把北京人和猿人(Pithecanthropus)的各项测量列表作了比较,结果认为二者间的差异比同品种(如尼安得塔尔人)间的差异还小,因此他们坚持,若勉强把这两种动物算为两种不同的品种的话,它们至少应属同一属(Genus)。由于当时猿人的风头十足,他们就把在周口店找到的标本定名为北京种猿人(Pithecanthropus pekinensis)。前面已提过布、华二位权威人士在讨论猿人时曾说:如果根据颅骨和牙齿,我们可以说它们的主人是猿,即或不然,至少也与类人猿(Anthropoid)的血缘相近。既然如此,当这两位权威把北京人和猿人相提并论时,我们不懂他们到底是存心要把北京人贬为十足的猿(或类人猿)呢?还是想把猿人升格为人?目前,大多数的进化论者把猿人升了格,将它们和北京人并列于同一品种中,并称之为直立猿人(Homo erectus)。

当布氏和华氏讨论到北京人与猿人的关系时,甚至指控步博士伪证,说得轻一点,至少也是指责他不够客观、歪曲事实!他们这样说:“步氏既然能根据一颗牙齿造出北京人一词,在他描述一块颅盖骨时,当然更需要把他首创的这个名词自圆其说一番。他一方面承认这块颅骨和爪哇人的很相似,另一方面则用数据强调二者的差异。根据他列举的数字,我们看出他所认为介于猿人及北京人骨骸间的差异实在不足以把两者分为不同的属,因为其差异较之同品种(如尼安德塔尔人Homo neanderthalensis)中所见到的差异更小。”换言之,由于步氏已经过份大胆地限据一颗牙齿建立了一套北京人的说法(别忘了“内布拉斯加人”的前车之鉴) ,他不得不在其他方面做牵强附会之说。根据这些,我们怎信得过他对北京人的描述或他所制的模型呢?

布氏和华氏在讨论北京人那一章的末了,有一段特别用“旧资料的新评”做标题,内容主要是根据魏登瑞(Weidenreich)在1936年找到的骨骼标本所制的模型来论述的(图十四)。这个模型与以前所描述的北京人和魏登瑞自己制作的猿人模型有显著的不同(见“化石人”Fossil man 124页)。因此我怀疑魏登瑞与步氏一样,犯了不够客观和先入为主的毛病。布、华二氏在这一段中对北京人的描述也与布氏以前在别处所发表的有关北京人的描述迥异,这一段很可能是布氏死后华氏独自写的。(1952年的Les Hommes Fossiles是布氏死后由华氏将布氏独自出版的较早版本加以修改后,以两个人的名义出版的。)

步氏死于1934年,魏登瑞是他的继承人,裴博士仍旧主持挖掘工作,并将掘出之物交由魏登瑞研判。据说裴氏在1936年掘出的三个颅骨的残骸,成为魏登瑞用来制模型的根据。

在“旧资料的新评”一文中并未提出新的资料,只是把两个颅骨 (一个属雌性大猩猩,一个属中国北方的人)的相片和魏登瑞所制成之北京人颅骨模型的相片印出来,并让读者自己附和北京人是类人猿(Anthropoid ape)与人的中间型。如果一个人毫不考虑的把魏登瑞的模型当做真正的北京人,他会接受上述的说法。事实上根据模型,有些人甚至相信北京人不该被视为“似人”,而为道道地地的人。

在此应该特别强调的是,这些相片是将猩猩的颅骨、人的头骨和魏登瑞所制北京人的颅骨模型相比较。如果所找到的颅骨完整无损,尤其是埋在土中那段期间也未曾变过形,则此标本完全可信,但事实上,几乎所有挖掘出来的颅骨都破损不全,在这种情况下,古生物学家只能试图根据骨骸碎片加上一些塑像用的材料填填补补,以图恢复颅骨原状。这种重建的标本,其准确度会因骨骸碎片之多寡和古生物学家本身的客观程度而异。这些模型就是根据这种重建的标本复制成的,也可以说是根据研究人员对颅骨形状之构想制成的。

北京人的颅骨、骨片和拼凑而成的骨骸标本(除了两颗牙齿以外) ,都已失落,仅存魏登瑞氏制成的模型。这些模型的可信度究竟多少?它们是否原标本的精确再版?抑或魏登瑞的想像作品?为何魏登瑞的模型和以前的描述有很大的出入?我认为魏登瑞的模型完全不足以用来判定北京人在分类学上的地位,若把这种证据提到法庭依法判决的话,毫无疑问地会被判为不足为凭、道听途说。

未了,布氏和华氏提到有关北京人遗骸最特殊的一点(145页),他们说: “我们不知如何解释下列事实:为何几乎找不到任何长骨而只找到颅骨,其中大部份又属下颔骨?魏登瑞氏相信这些骨骸不是生物死后被埋在洞穴中留下的,乃是猎人带进去的,这些猎人主要猎取的是年轻的动物,并取其头或头的一部份作为炫耀的战果。就事论事,这种说法似乎说得通,但问题是,猎人是谁?”

权威人士都同意每个北京人都是遭猎人杀死后吃掉的。每个颅骨底部都曾遭重击,以便挖出脑髓来吃。实际上这些动物骨骸虽已披挖出将近40个,但是除了不完整的颅骨外,其它遗骸几乎尽付阙如。对于这些事实,悬而未决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猎人是谁”?

魏登瑞以及绝大多数的进化论者的结论是,猎人就是北京人自己!他既是猎人又是猎物!唯有这个假设才能保持北京人是人类祖先的身份。

布氏和华氏对此说甚表怀疑,他们说:“其他研究者认为另一种假设比较符合全部的事实,那就是,猎人是真正的人,这些人已使用石器为工具,北京人是他们的猎物。”布华二氏随后又说:“我们应该自问,我们把看起来与一般动物无异,只不过是猎人掳物的北京人,当作周口店的统治者,是否太轻率了点?”

布氏于1937年在人类学杂志 (L'Anthropologie 21页)发表的论文说: “步曰耶氏(Abbe Breuil) 和德日进氏(F.Teihard de Chardin)的假设较怪异,他们认为颅骨状似猴子的动物就是那些颇具石器工业规模的主人。我宁可接受另一种说法——重击北京人脑袋的猎人是真正的人,而石器是他们制造的——这种说法才符合我研究的结论。”(关于石器,稍后再论。)

由此可证“北京人”是人的猎物的说法与事实一致,也符合整体的资料。此说如果成立,则北京人不可能是人类的进化祖先,而只是一个似猴或似猿的大型动物。因此,北京人是进化上的缺环之说也就不攻自破了。

我们现在要看看一位创造论者对北京人的看法,他是一位天主教的传教土,名叫欧康神父(O'connell)。把神父的看法和大名鼎鼎的古生物学进化论者的看法相提并论,犹如让大位和歌利亚对阵打仗一般(译者注:这典故出自旧约圣经,大卫是牧童,歌利亚是个所向披靡的巨人,结果大卫却杀死了歌利亚。)但是这场对阵也许会旧事重演,因为大卫找到了歌利亚不堪一击的弱点。

在周口店挖掘工作进行期间,还有日军占领期到日军败阵撤军后,欧康神父一直都在中国。虽然他未曾亲临现场观察一切,他却有机会读到当时用中外文字所发表的各项报导。欧康神父越来越确信读者们并不知道全部事实,周口店也未曾找到“缺环”。在他所著的《现代科学与创世记的难题》 (注26)一书中,他发表了他的看法和结论。

欧康氏相信北京人骨骸所以遗失并非由于战乱而是蓄意安排的。日本人并没有干预周口店的挖掘工作,魏登瑞氏与裴氏的挖掘工作一直到1940年魏登瑞离开中国后才停止。欧康氏相后可能是裴氏在中华民国政府未返抵北平之前,故意破坏了那些化石来湮没模型与骨骸不符的事实。

1954年中共出版的“中国重建” (China Reconstructs)的刊物中有一段裴博士的文章,说明周口店挖出的标本曾在当时公开展览过,展出之物包括步达生和魏登瑞氏制作的一些北京人颅骨的模型、其他各种动物的骨骸化石、以及所找到的一些石器。看来该次的展出,与北京人有关的资料里唯一付阙的就是北京人的化石。

最普遍为一般人接受的说法认为,在周口店掘到北京人的地方,原先是一个很大的穴洞,北京人的骨骸是在洞顶崩落的积土中找到的。在同一处较上层的积土中所挖到的人骨,被认为是较上面的一个穴洞中的遗物。但是看来却缺少证据支持在不同高度各有一个穴洞的说法。如前所述,这个较低的穴洞必然很大,因为穴洞遗留的积土宽达100码,较高的“山顶洞”必须和它等大或更大,因为碎石堆分布的面积更广。魏登瑞氏从未提过在较上层有穴洞,而是以“所谓的山顶洞”来称呼这个穴洞。

根据欧康氏对周口店资料的判断,该处在古代曾是一个大规模的石灰石矿场,曾建了个石灰窑来用。这个判断的根据是两层积土中所发现的成千上万由远处运来的石英石(周口店附近不出产石英石) ,这些石英石有一面有被火烧过的熏渍;而且在两层积土中都有一堆堆的灰烬。

欧康氏认为采石工程曾在上下两层约200码宽50码深的山中进行,那个石灰质山坡被挖空后造成塌陷,成千上万吨的石块压埋了两层穴洞中的一切,北京人颅骨也就是在这一堆深埋于地下的灰烬碎石中找到的。

根据采石场旁发现一些由远处运来作建筑用的石英石和一堆堆的灰烬,使欧康氏确信该处曾烧过石灰。依此推论,既然在周口店有相当庞大的石灰工业,该处的建筑业亦曾相当发达。

不论周口店曾有过石灰工业的说法是否正确,没有人曾对该处颇具规模的石器工业加以解释。步氏 (A.Breuil)是研究旧石器时代的专家,曾应邀赴周口店,他在1932年3月的人类学杂志(L'Anthropologie)中曾提到,在下层占地约132平方公尺,12公尺深之处,也就是北京人颅骨及100多种动物骨骸被发现的地方的一堆灰烬碎石下,曾挖到二千块略经人工粗制过的石器。

步氏认为这些石器并非最原始的石器,因为那些雕刻刀、刮刀等工具,有些是相当精致的,这些工具在法国是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Upper paleolithic)以后的石器。 (注27) 因此这些资料很难用来支持北京人是极古老而且原始的人类的说法。

欧康氏指出,就在挖到北京人颅骨的地方较上层的积土中,曾挖出十具现代人的骨骼遗骸,然而这个事实却很少被人注意。有些书对此事只字未提(如罗氏Romer的《人与脊椎动物》Man&the Vertebrates),另外有些书在描述北京人的部份时不提这个事实,而将它搁在另一段。欧康氏相信这十个人是在石灰岩洞中采石时因山崩被活埋的,北京人的颅骨也同样的遭山崩而掩埋。那十个现代人的骨骸其成分正如一般山崩活埋后所能挖掘到的一样。

由挖出北京人颅骨之处的地形图(“化石人”Fossil man 132页)来看,欧康氏的说法相当有理。北京人遗骸的分布,尤其是在“主穴的垂直支洞处” (Vertical offshoot of the main pocket)找到的那些遗骸,看起来不像是山崩时整体被活埋后的分布样子。

欧康氏指出,早期某些研究者对北京人的描述与后来步达生和魏登瑞氏所描述的很不一致,他提到德日进氏(Teihard de Chardin)于1931年在人类学杂志中的报告中说:“北京人外观很像巨形的猿”;我们也已提过布氏于1937年在人类学杂志第21页中论到北京人的颅骨时,评曰:“似猿”。

看来,由步达生氏对北京人的两度描述以及魏登瑞氏根据1936年找到的颅骨所作的第三次描述看来(参图十四),北京人变得越来越像人了,也许这是整个事件中唯一真正在“进化”的事实!

欧康氏的结论是,北京人的颅骨是古代采石者所猎食的一种猕猴(Macaques,一种大型的猴)或狒狒的遗骸。支持此说的根据颇多:周口店挖掘的土石堆下确实有石灰窑的遗迹;那些颅骨究属猕猴或狒狒虽难确定,但布氏认为它们的确“似猴”;而且布氏及其他学者也相信北京人是真人所猎食的动物。

欧康氏认为把北京人当作近似人类的说法是十足的骗局。我们确信把似猴的动物升格为似猿的人这件事,是由于偏见,沽名钓誉和先入为主的观念等因素共同造成的。这些因素造成了北京人的存在;也根据一颗猪牙说成了内布拉斯加人的牙;把一个现代猿的下颔骨变成了皮尔当人;还把南方人猿变成了李奇氏的东非猿人。

尼安得塔尔人

尼安得塔尔人是一世纪前在德国杜塞道夫城(Dusseldorf)附近尼安德塔尔谷的一个穴洞中被发现的,最初定名为猿人属的尼安德塔尔种(Homo neanderthalensis),他被描绘为半直 立而野性十足的半人(Subhuman)。对尼安德塔尔人的这种错误观念很可能是由于考古人类学家对进化论的偏好,加上所研判的标本生前患过关节炎以致行动不便的缘故。更可能因为这些尼安德塔尔人缺乏维生素D,罹患软骨症以致骨头软化而呈畸形。现今已知尼安德塔尔人实际上是完全直立的人类,各方面都与现代人无异,其颅腔甚至此现代人还大。有人说,尼安德塔尔人若穿上西装走在大街上,他不会比别人更受人注目。尼安得塔尔人现被定名为现代人Homo sapiens,是百分之百的人,约活于二万五千年到十万年前。

图十五 两个尼安得塔尔人外观模型

另外一些真人的骨骸,如司广工布人(Swanscombe Man)被认为是二十五万年前的人.(注10)这些年代以及其它化石(如北京人)的年代都是根据进化论地质学家们的假设估计而得,他们认为更新世时期(Pleistocene Epoch),也就是这些化石存在的时期,开始于南方猿人出现的时期,约在二百万至三百万年前。以前认为更新世时期共约几十万年,但是进化论者把这时期延伸到二、三百万年,因为他们相信南方人猿进化为人需时那么久。

如果一个化石被认为属于更新世早期的话,它的年代就会被算做二、三百万年;若被权衡为更新世中期的话,它的年代则被算为一百五十万年;若被权衡为更新世后期的话,它的年代更新近。得氏(Day)的书对这套测定年代法有详尽的叙述(注28)这种测定年代法的正确性与很多因素有关,其中主要的一点是更新世时期之久暂。我们不接受进化论地质学家厘订年代时所依据的那些假设,我们相信地球以及一切被造之物都相当年轻,年代不久。若李奇理没错,则整个人类进化学说粉碎矣。

若李奇理没错,则整个人类进化学说粉碎矣

李奇理氏较新近的发现(注29、注30)相当惊人。如果他的说法经证实无误的话,进化论者所信的那一套人类起源之说将会破产。如前述,进化论者认为人是由似猿的南方人猿(老李奇所谓的东非猿人Zinjanthropus也属这猿类,约在二万百年前)经过似人的爪哇人、北京人(约计五十万年前)进化而来。现在李奇理报告说,他的挖掘队在约计三百万年前的沉积岩层中挖到一个比北京人更像现代人的颅骨。

这颅骨是在东非肯亚的鲁道夫(Rudolph)湖附近找到的,它并没有北京人那样隆起的眉脊,颅骨壁的厚度较薄,与现代人一样。将碎片凑成整个颅骨时,其形状与现代人极其相似,事实上看起来与今天很多活着的人没有分别。

由于受进化论观念的影响,当国家地理学会(National Geographic)所选的艺术家为这颅骨绘活体像时,故意把鼻子绘得像猴子而不像人。(注30)当然,软组织如毛发、耳、鼻等的活体像都不能根据骨骸测知,因此,这些绘像只是艺术家的想像画。如果把这个似猴的鼻子换上似人的鼻子。如图十四北京人的那样,它会和我们周围所常见的人毫无异处。

在同一处地层中找到的腿骨与现代人的并无两样,这表示他们和我们一样是步行的。其颅腔容积约为800C.C.(仅凭一个较完整的颅骨略估而得) ,出奇的小,但是这个动物的年龄和性别却无法测知。

如果这些报导被证实,而且其年代与北京人、南方人猿的年代都算正确,则南方人猿和北京人是我们祖先的说法便不攻自破。根据李奇理与其采掘队同事们的意见,他们所找到的,在各方面都与现代人一样,然而却比南方人猿——以前被视为我们的似猿祖先——还早一百万年出现,比北京人——我们的似人祖先——早了二百五十万年。

子代当然不会比父代老,同理,南方人猿和北京人当然也不会是人类祖先,它们与人类的起源无关。

这些结果支持本章前述之立场,南方人猿虽有与人类较相似的犬齿及门齿,却仍然是个猿,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并非仅系于牙齿的长像!这些结果也支持本章前述有关北京人所作之结论。

1973年春,李奇理在加州圣地牙哥,就其最新的发现发表演讲,他说出他的看法:这些发现把以往我们所学到的人种起源说全推翻了;他又说他也提不出能取而代之的新学说。当然,相信创造论者确有另外的学说:我们相信这些结果支持圣经所记——人是特殊创造而非动物后裔之说。这些结果支持我们的信念,即人和猿一直是同时共存的。

然而,用我们所不能接受的地质年代来驳斥进化论,算公平合理吗?是的!因为我们若接受进化论对这些标本所厘定的年代,则上述进化论就不攻自破;反过来说,若相信地球的年代很短,进化论的说法就完全无法成立。无论采那种说法,用进化论解释人种的起源总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李奇理和其他造化论的古生物学家还会不断地找寻人类的祖先,尽管偶而会有些令人注目的新闻出现,他们的寻找终将徒劳无功。人类祖先的记录,起自亚当和夏娃,只能在人类始祖的唯一正史——圣经——中找到。

穴居人怎么来的?

穴居人如尼安德塔尔人、克洛曼浓人(Cromagnon man)以及司广工布人(Swanscombe man)是从何处来的呢?他们可能是挪亚的后裔,当他们离开老家后散居非、欧、亚三州。他们活在洪水以后,因为他们的骨骸是在更新世(Pleistocene)的沉积岩层中发现的,而此岩层被认定是洪水后形成的。

创世记十—章记载,洪水后曾有大批人移居示拿(即巴比伦一带)的事实。当时已有众多的人口、熟练的技巧,他们甚至计划修筑一座大城,即后世所称的巴别(希腊文即巴比伦)和一座高塔,或称巴别塔(译者注:通天塔) 。这是可能的,即使创世记十一章所记的家谱全照实算而不加延伸,也是可以说得通的。

这一处圣径也记载神用变乱口音的方式拦阻这事,此举使得神原先计划的程序——人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创世记九章七节)——加速进行,使得人口的迁徙远较往日频繁、快速,很快的遍及全地。

是否神在洪水余生的八个人中留下足够的遗传潜能,或是遗传基因群(Genetic pool) ,以致能发展成今天各种不同的人种,或是神在创世记十一章那时重新创造这些遗传潜能,我们下得而知,然而这些潜能必曾存在。当这些人类家族的后代分散,各自独立,不再有姻亲关系后,他们的后代就成了各类不同人种的祖先,有些只能在化石遗迹中见到,但大部分都一直绵延至今。

当他们散居后,很多人种的后代因为没有什么技巧或其他原因而退化为原始状况,他们用石头制作工具和武器,以穴洞为居所。一般说来,技巧的演进,包括工具与武器的制作以及农耕等,通常会因人口压力而快速发展,反之,当一个家族离群独居,其文化与技巧反而会渐趋没落。

菲律宾所属南方的一个大岛民答那峨(Mindanao)的内地有一族人叫塔沙得族(Tasaday) ,他们就是近代的一个好例子。 (注31) 这一族人离群独居约已五百至一千年(确实年代无人知晓),当时的菲律宾人必然已会使用并制造多种农耕工具和武器。

然而今天的塔沙得族由于长期与人隔离,而且没有因著争地盘、食物、和其它需要而来的生存压力,如今已经丧失农耕知识;工具方面,除了外人带给他们的,只有一些粗陋的石器和竹器;所谓的“文化”几乎毫无留存。他们是我们所能想像最原始的民族。

因此,一方面在欧洲亚洲一些人口稠密区的文化快速发展著,另一方面在欧、美、澳洲和南非等人口稀少的地区,有一些民族至今仍留于原始状态。因此,当我们发现化石人的骨骸和其使用的工具时,并不令我们希奇,因为他们是一些散居的古老民族,他们的文化非常落后。事实上,尼安德塔尔人的文化和工技水准比塔沙得族还高一些,他们能用石头制作相当精致的工具和武器;他们也是很出色的艺术家,一些穴洞的壁上曾留下他们的艺术作品;他们已有宗教,用花和礼物陪葬,因为相信来生仍用得着。

该隐和亚伯的妻子来自何处?

现在让我们解答一个常被人问起的有关人类最早祖先的问题:该隐、亚伯和塞特(译者注:三人都是亚当的儿子) ,他们的妻子是谁生的?答案是他们的妻子当然是他们的亲姐妹,除此以外不可能另有出处。这种近亲的婚姻对于人类种族繁衍是必须的,是神所命定的,否则神一定不只创造一对夫妇。而且亚当、夏娃在被造时,其遗传因子是尽善尽美的,导致残障的有害突变尚未发生,即使有些突变也是微不足道的,使得这种不可避免的近亲婚姻不致产生有害的后果。现今已知的有害的突变基因,包括幼童期的糖尿病,镰形血球性贫血(Sickle cell anemia),苯酮尿症(Phenylketonuria)等约二千种,近亲婚姻会增加这种遗传的机会(通常这种突变后的基因是由父母同时传给孩子才致病的),因此近亲结婚才被禁。

有人会反对说:圣经未曾提到亚当夏娃的其他子女。然而创世记五章四节明明说“亚当生儿养女”,这经节支持前述该隐和塞特的妻子必是他们姐妹的说法。此外,圣经也曾提到该隐杀死亚伯后,他怕别人杀死他(创世记四章十四节) ,由此可见,亚当夏娃在他们漫长的岁月中曾有很多孩子,几十个甚至几百个。但只有该隐、亚伯、塞特的名字被提到,因为在他们身上曾发生重大事件。

综 结

审视灵长目的资科,我们发现它们和其他化石记录完全一致。完全不同形态的动物如狐猴、眼镜猴、猴、猿及人都是在化石中突然出现的,找不到任何中间型。乐氏(Rusch)曾在他的一篇很精彩的论文——论化石人——中提出这个事实,他说:“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化石的资料并不能支持人是由类人类那一属,或是其它灵长类进化而来的说法。”(注33)

  第六章  参考文献

1. E. L. Simons, Annals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Vol. 167, p. 319 (1969).
2. A. S. Romer, Vertebrate Paleontology, 3rd Editi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p. 218 (1966).
3. Reference 2, p. 221.
4. E. L. Simons, Annals 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s, Vol. 102, p. 293 (1962).
5. E. L. Simons, Scientific American, Vol. 211, p.50 (1964).
6. Reference 2, p. 224.
7. D. R. Pilbeam, Nature, Vol. 219, p. 1335 (1968).
8. D. R. Pilbeam, Advancement of Science, Vol. 24, p. 368 (1968).
9. E. L. Simons and D. R. Pilbeam, Science, Vol. 173, p. 23 (1971).
10. R. B. Eckhardt, Scientific American, Vol. 226, p. 94 (1972).
11. E. L. Simons and D. R. Pilbeam, Folia Primatol., Vol. 3, p. 81 (1965).
12. C. J. Jolly, Man, Vol. 5, p. 5 (1970).
13. D. R. Pilbeam, Nature, Vol. 225, p. 516 (1970).
14. D. R. Pilbeam, The Evolution of Man, Funk and Wagnalls, New York, 1970.
15. R. E. Leakey, Nature, Vol. 231, p. 241 (1971).
16. Science News, Vol. 100, p. 357 (1971).
17. Science News, Vol. 99, p. 398 (1971).
18. A. Montagu, Man: His First Million Years, World Publishers, Yonkers, NY, USA, pp. 51, 52 (1957).
19. J. T. Robinson, Nature, Vol. 205, p. 121 (1965).
20. M. Boule and H. M. Vallois, Fossil Men, The Dreyden Press, New York, p. 118 (1957). (This is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1952 edition of: Les Hommes Fossiles.)
21. Ref. 20, p. 122.
22. Ref. 20, p. 123.
23. Illustrated London News, June 24, 1922.
24. W. K. Gregory, Science, Vol. 66, p. 579 (1927).
25. M. Boule, L'Anthropologie, 1937, p. 21.
26. P. O'Connell, Science of Today and the Problems of Genesis. Book 1. Christian Book Club of America, Hawthorne, CA, USA 1969.
27. Ref. 20, footnote p. 145.
28. M. Day, Guide to Fossil Man, The World Publishing Co., New York, p. 13 (1965).
29. Science News, Vol. 102, p. 324 (1972).
30. R. E. Leakey, National Geographic, Vol. 143, p. 819(1973).
31. K. Courville, The Exodus Problem and Its Ramifications, Vols. I and II, Loma Linda Publications,1971.
32. K. MacLeish, National Geographic, Vol.142, p. 219 (1972).
33. W. H. Rusch, Human Fossils in Rock Strata, and the Bible Record, ed. P. Zimmerman,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St. Louis, p. 172 (1970)



 
化石否定进化  
 第七章
 化石否定进化 

前面几章中,我们一再举出实例说明化石中找不到进化论所预测的中间型生物。也许有人会怀疑我们故意只拣这些缺乏中间型的例子,却避免提到那些已知有中间型的例子,事实并非如此。

本书所引之例不但不是故意挑选出来的特殊情形,实际上这些例子正是化石记录的写真。虽然在同一品种之内(Sub-species level)可以见到中间型的生物,种与种之间也勉强可以凑出几个中间型,但是在属(Genus)以上高度分化的生物间(也就是相当于创造模式 ‘各从其类’的类)中间型生物总是阙如,从未找到过。这说法可以由下面一些进化论者所写的文字中证实。

首先让我们看看举世闻名的进化论古生物学家辛氏(G.G.Simpson)的说法。在他的名著‘进化的速度与方式’(Tempo & Mode in Evolution)中,有一大段是以‘化石记录中主要 的系统性之不连贯’(Major Systematic Discontinuities of Record)为标题,他在这一段中说:“至今我们还找不到一个化石可视为原蹄马(Hyracotherium,大多数的进化论者认为是最原始的马)与髁突节目(Condylarthra,此目被认做马的祖先)的中间型;他又说:“这种缺乏中间型生物的事实同样存在于所有哺乳类动物的32个目之间,各目中最原始的个体均巳具有该目之分类特征,在已知的各目之间连勉强算得上有连贯性的痕迹都无处可寻;绝大多数的目与目之间的分野极明显,差距甚大,因此各目究竞如何起源都是众说纷耘,莫衷一是。(注1)

在同书107页辛氏曾说:“中间型生物普遍缺失的情形不仅发生在哺乳类动物化石,也发生在整个生物界,这是古生物学家们早就注意到的,几乎所有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各目之间都没有中间型,这情形在各纲(class)、以及各主要的动物门(phyla)之间更为明显;在植物界情形也是一样。”

论到新的门、纲或其他大类的出现,辛氏在“进化的意义”一书中说:“进化论者最难下定论而彼此间争议最大的就是如何解释这些怪现象(Radical events) ,这些没有中间型的各类生物,其发生的过程究竟是突然的、迥异于一般微细渐进的进化方式?抑或听有的进化, (包括这些无中间型的大差异)都可以用进化的原则和过程加以解释,由时间之久暂、天择之程度、以及其它环境及物质的因素来决定其程度?(注2)

辛氏继续说,“这些争论的存在可能是因为化石记录中罕有各大类间的中间型生物之故。化石所呈现的生物史常显示出系统性、规律性的缺环,因此,我们可以说,化石之所以找不到中间型,乃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曾存在过。这些变化的发生不是渐进的而是藉突然跃进(Sudden leap)的方式进化。” (注2)

如果化石资料中,这些门、纲、目及其它大类间有中间型存在,而不是突然完整的出现,辛氏也就不会把这些化石记录说成“怪现象”。值得一提的是连那些相信进化论的学者专家们也在彼此争辩,究竟这些互不关连的生物是否突然发生?创造论者的立场正是如此:各类生物确系突然出现,化石中没有中间型是因为它们根本不曾存在过!创造论者可把辛氏的话换上几个字这样说:“因此我们可以说,化石所以有缺环是因为这些环不曾存在过,这些生物的发生不是渐渐进化而来,乃是被创造的。”

辛氏在他另一本较新近出版的书中说:“化石记录显示,几乎所有各类的生物均系突然出现”,在同一段中他又说:“种与种之间差异较少,缺环也较少,但目与目间,纲与纲间,门与门间的缺环不仅明显而且有规律。” (注3)

我们还可以继续引述这一类的化石资料,但在此已无必要。从辛氏的话中可看出来,如果抛开进化的假设而只根据事实,化石的记录恰好符合创造论的模式;反之,如果硬把事实和进化论的模式相凑,缺环的化石记录会使进化论狼狈不堪。

杜氏(Dobzhansky) (注4)曾说:“生物学家大多接受机械的唯物哲学”,而辛氏正是最热衷于这种哲学的专家。辛氏曾说过,多数的古生物学家“都认为这一系列突然出现的生物并不支持创造论,这种说法,在科学上或许没有提出的必要,然而却是合理的……”(注5)

由此可见辛氏花了不少心力把进化的理论东修西补以期勉强符合缺环的化石资料。(注6至注8)然而我们应当晓得一个人若把进化视作不可改变的绝对真理,他总能想出一些新的假说——一些未经证实也无法证实的假说——来解释任何特殊的情况。这样做的后果使生物进化论沦为陶氏(Thorpe)所谓的“四大极端不智”之一——一厢情愿的执迷心态。(注9)

阿氏(Arnold)论到植物化石时曾说:“虽然研究化石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照理说我们可期望化石资料带给我们一些现已绝种却是现存品种演进过程中的中间型植物,但是我们必须坦白承认,经过如此漫长岁月,这个期望仍然极其渺茫。”(注10)

英国剑侨大学植物学教授康氏(Corner)说了几句非常坦白、令人耳目一新的话:“虽然生物学、古生物学及生物地理学有很多可被引证而利于进化论的资料,然而我仍旧认为,一个人若不存有任何成见,他会承认植物的化石记录更支持特殊创造的说法。”(注11) 这位进化论学者坦白承认植物化石并不支持进化论,倒支持创造论!

欧氏(Olson)曾说:“化石资料的另一重点颇为特殊,很多新品种的动植物都是突然出现的,找不到任何进化上的祖先,生物界主要的族群——各门、各次门(Subphyla) 甚至各纲——都是这样突然出现的……。化石资料带来的这个困扰,它本身却无法提出答案……大多数的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认为这种生物突然出现的缺环现象是由于化石资料尚不完整之故,也有一些古生物学家不同意他们的看法,而相信这些资料在说明一件史实,这史实和进化论不相符,也非现今生物界所能见到者。”(注12)论到化石资料不够完整之说,本书前段曾引述乔氏(George)的话,他说“化石资料已经非常丰富”!再者,纽氏(Newell)曾驳斥这种说法说:“化石资料聚集得越多,缺环现象越明显。”(注13)

饶氏(Raup)和史氏(Stanley)在有关古生物学通论的近著中曾说:“很不幸,大多数较高等的生物的来源仍是不可解的谜,通常在化石记录上新种的出现都很突然,没有中间型的踪迹。” (注14)

窦氏(duNouy)对化石资料曾作这样的描述,“简言之,每一组(group)、每一目、每一科(family)似乎都是突然诞生的,我们简直找不到它们与其祖先间的中间型,我们所找到的都是已经完全分化了的生物。我们不仅找不到中间型生物,而且通常要想把一组(group)新的生物和一组较古老的生物名正言顺地扯上关系也是难乎其难。” (注15)

孔氏(Kuhn)曾说:“生物演进的事实是有的,但超越其基本形态之外的演进却未曾见过。因此,在同一基本类型中确可论及演化,却不能说各基本类型是互变而来的。” (注16)

克氏(Clark)论到同门或同类生物时曾说:“不论我们如何追本溯源,生物化石中在各大门、各大类间就是找不到任何一种中间型。” (注17)在同书196页中他又说:“既然现在动物及化石动物中找不到任何大类间的中间型生物,我们只能说所谓的中间型可能根本不曾存在过。”

有一位书评家对1972年出版的进化生物学一一第六卷(注18)评曰:“至少有三个以上的古生物学专家认为化石在地质层中的位置(Stratigraphic position)与生物的种族发生史完全无关;而且在已知的生物中,没有任何一类是由另一类演变来的。” (注19)

即使以有名的马的遗传系列为例(马是进化论者认为进化实例的一目),我们仍找不到各个主要马类之中间型。窦氏论到马时曾说:“这些不同型的马似乎都是突然出现的,由于缺乏充分的化石资料,我们仍无法把这些不同型的马的演进过程连起来,然而中间型马必定存在过,目前所能见到的犹如久已断毁的桥所剩下的桥墩,我们虽确知桥曾在那儿,但留存下来的只是坚固的桥墩,因此,要靠事实证明桥曾存在,可能永远办不到。) (注二十)苟氏(Goldschmidt)也说过:“在进化过程极为缓慢的品种中,那些有决定性的改变都是突然发生而无中间型存在的,正如有名的马的系列一样。” (注21)克氏(Cousins)最近发表了一篇很精彩的论文,把一些以化石马来支持进化论的证据详加分析,指出其中很多偏差及谬误之处。(注22)

苟氏所采取的立场与辛氏及大部份的进化论者不同,他照实接受化石中呈现缺环的事实;他反对新达尔文主义者对进化的解释(此解释即今日所谓的新合成论) ,此解释为绝大多数进化论者所接受,至少那些对进化的机转(Mechanism)有兴趣的进化学者确信此说,他们认为所有的进化都是经由数以千计的一长串非常缓慢渐进的微小变化累积而成,苟氏却认为各大类生物,(门、纲、目、科)都是突然发生,而经由跳跃式的大突变或系统性突变来的。(注23、注24)

苟氏称这种进化方式为“怪蛋”(Hopeful Monster)进化方式。举例言之,他曾假设以前有一只爬虫生了一个蛋,后来却孵化成一只鸟!所有化石上的大缺环,都可以用他的这种说法加以解释,甲物生了一个蛋,孵出完全不同的乙物!新达尔文主义者却宁可相信苟氏才是会生这种怪蛋的人,他们认为苟氏这种“怪蛋”式的进化完全是无稽之谈,毫无证据支持;然而苟氏也坚持己见,认为新达尔文主义所相信的进化方式——物种进化是由无数微突变累积而成——同样也没有证据支持。创造论者对于这两派的说法都同意——这两种进化方法都没有证据支持!苟氏的论文无论从遗传学以及从古生物学的角度来看,都对新达尔文主义者提出了强而有力的挑战。

没有人比苟氏更热衷于进化论,他比任何人更渴于找到中间型生物,若有可以解释为中间型生物的化石存在的话,他会比任何人更乐意接受,然而就化石而言,苟氏只能说:“化石所显示的最重要的事实是:当一大类生物——各门、各纲、各目——出现时,总是在极短时间内(就地质学年代的长短而言)非常突然的各自出现,以至于几乎所有目前已知的各目、各科的生物都是突然出现而毫无中间型的痕迹。”(注21)

创造论者想问:根据这些化石资料,什么还能比创造论所预测的更好?反过来说,除非接受苟氏的“怪蛋”说,否则化石资料于进化论模式所预测的重点相违背——进化论预测必定有中间型生物,但事实上却没有。

创造论模式主要的预测为下列二项:

一、高度复杂、形态各异的生物其出现均属突然,而且毫无进化上的祖先可寻。

二、创世记中所记之各从其“类”的基本动植物均系突然出现,各“类”间找不到中间型生物。

化石记录所显示的如下:

一、 很多种高度复杂的生命形态都是突然出现的,地球上到处都找不到这些动物进化上的祖先。

二、 较高度分化了的生物都是突然出现的,介乎其基本形态间的中间型毫无踪迹可寻。


化石的资料(即历史的遗迹)实际上已提供了支持创造论的最佳证据,而这些证据与进化论的主要预测相违背。若是有人要问进化是否确曾发生过,化石的答覆是个斩钉截铁的“否”字!

其它支持进化论的证据——胚胎学上的证据,比较形态学上的证据(构造上的相似)、退化器官等——又如何呢?从前的进化论者曾认为人类胚胎发育的过程是在重演进化的过程,这说法在一些高中及大专教科书中仍能见到,然而目前几乎所有著名的进化论学者都承认这种说法不对,而认为胚胎学上支持进化的那套说法没有价值。(注25)

以前,进化论者会列举大约180种人体器官,认为它们是退化了的器官,只在较低等的人类祖先(动物)身上才有用。然而随着知识的增加,这个数目锐减了,日前几乎已减到零。胸腺、松果腺、扁桃腺、尾骨等重要的器官都曾被当作退化器官。胸腺及扁桃腺与抵抗疾病有关;阑尾(译者注:俗称盲肠)的组织与扁桃腺相似,也参与身体之抗病作用;尾骨并非由无用的尾巴退化而来,而是骨盆内很多肌肉的附着点,如果切除尾骨,一个人坐着就会不舒眼。

进化论者常引述不同的动物在器官、构造和新陈代谢上的相似事实,这些相似是有的,问题是相似究竟代表什么?人和鼠岂不是吃相似的食物、饮相同的水、呼吸相同的空气吗?既然如此,他们在新陈代谢或生化上的相似又有什么稀奇?如果进化论正确,动物在构造上的相似对于追寻进化上的祖先还有点用,但是这些相似却不能用来证明进化确曾发生,因为创造模式和进化模式都同样预测到这些相似。从创造论的角度来看,这些相似是造物主有计划的设计,为了达成相似的功用而给予各类生物大同小异的器官、新陈代谢的方式,使各生物能自营自养。

虽然柯氏(Kerkut)不是一位创造论者,他却出版过一本颇有声誉的小书,指出一般所谓支持进化论的证据的弱点和谬误之处。柯氏在该书结论中说:“有一种说法认为地球上所有的生物都出自同源,而此来源是由无机物转变而成,此即所谓的“通俗进化论”(General theory of evolution),由于它缺乏有力的证据,只能被视为一个大胆的假设,一个假说(hypothesis)而已。” (注26) 当然,理论上的假说和科学已证明的事实有天壤之别,是截然不同的,而进化论者所谓“进化已是科学事实”的说法实际上只是他们凭信心所采取的世界观而巳。

连坚信进化论的赫胥黎(Thomas H.Huxley)也承认,“创造”这个说法是可以说得通的,如果说在宇宙尚未有时,有位太初即已存在的造物主依其心意在六天之中(或在一瞬间,见仁见智)造成宇宙,这说法对我来讲并不难接受。我一向认为,现在仍如此认为,用演绎的辩论法(a priori arguments)来否定神是不智之举;在有神的前提下,用演绎法否定创造也同样不合理。”(注27)

科学界和教育界的主流只接受进化论而拒绝考虑创造论,主因在于他们坚持无神、唯物、和机械论的信仰,才拒绝用有神论的说法解释物种的起源。在教科书中把物种起源限囿于无神、唯物的观念里,是在灌输一种宗教思想。宪法(译者注:美国宪法)所保障的政教独立因此被破坏,科学也因这种武断作风而失去清白。

多年来我致力于物种起源之研究,深入的探索研究过科学和圣经两方面的资料,我发现科学的事实和圣经的启示都在同声宣告一个真理:“起初,神创造……”

  第七章  参考文献

1. G. G. Simpson, Tempa and Mode in Evolu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p. 105 (1944).
2. G. G. Simpson, The Meaning of Evoluti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New Haven, p 231 (1949).
3. G. G. Simpson, in The Evolution of Life, Sol Tax ed.,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p. 149 (1960).
4. T. Dobzhansky, Science, Vol. 175, p. 49 (1972).
5. G. G. Simpson, The Major Features of Evolu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p. 360 (1953).
6. Ref. 5, pp. 360-376.
7. Ref. 1, pp. 105-124.
8. Ref. 3, pp. 149-152.
9. W. Thorpe, New Scientist, Vol. 43, p. 635(1969).
10. C. A. Arnold, An Introduction to PaIeobotany, McGraw-Hill Pub. Co., New York, p. 7 (1947).
11. E. J. H. Corner, in Contemporary Botanical Thought, A.M. MacLeod and L.S. Cobley, eds., Quadrangle Books, Chicago, 1961.
12. E. C. Olson, The Evolution of Life, The New American Library, New York, p. 94 (1965).
13. N. D. Newell, Proc. Amer. Phil. Soc., April, 1959, p. 267.
14. D. M. Raup and S. M. Stanley, Principles of Paleontology, W.H. Freeman and Co., San Francisco, p. 306 (1971).
15. L. duNouy, Human Destiny, The New American Library, New York, p. 63 (1947).
16. O. Kuhn, Acta Biotheoretica, Vol. 6, p. 55, (1942).
17. A.H. Clark, in The New Evolution: Zoogenesis, A.H. Clark, ed., Wliliams and Wilkins, Baltimore, p. 189 (1930).
18. T. Dobzhansky, M. K. Hecht, and W.C. Steere, eds., Evolutionary Biology, Volume 6, Apleton-Century-Crafts, New York, 1972:
19. L. Van Valen, Science, Vol. 180, p. 488 (1973).
20. L. duNouy, Ref. 15, p. 74.
21. R. B. Goldschmidt, American Scientist, Vol. 40, p. 97 (1952).
22. F. W. Cousins, Creation Research Society Quarterly, Vol. 8, p. 99 (1971).
23. R. B. Goldschmidt, The Material Basis of Evoluti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New Haven, 1940.
24. R. B. Goldschmidt, Ref. 21, pp. 84-98.
25. B. Davidheiser, Evolution and Christian Faith,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 Co., Philadelphia, p. 240 (1969).
26. G. A. Kerkut, Implications of Evolution, Pergamon Press, New York, p. 157 (1960).
27. T. H. Huxley, quoted in Life and Letters of Thomas Henry Huxley, Vol. II, L. Huxley, ed., p. 439 (1903).

化石否定进化  
 结束

<http://www.creationism.org/chinese_cs/DuaneGish/GishFossilsSayNo_ZHcs.htm>

主页:  Chinese-Simplified
www.creationism.org